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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启动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8-15  作者:牛博  浏览次数:228

为了降低养殖能繁母猪的风险,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有效保障市场猪肉供应,从7月份开始,营口市将全面启动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制度。

根据《辽宁省保监会关于全面开展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通知》的意见要求,市动监局在对能繁母猪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配合保险公司、财政部门抓紧实施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参保工作。按规定,参保的能繁母猪(指具有繁殖能力的母猪)必须经畜牧兽医部门认定,按规定免疫并佩带标识,猪龄在8月龄以上、4周岁以下,每头保险母猪的最高保险金额为1000元,实行养殖户自愿参保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对能繁母猪补贴80%的保费,每头保险费为60元,其中政府补助保费48元,饲养户自缴20% (12元)。

养殖户参加了能繁母猪保险后,按照饲养规范,做好防疫、配种、妊娠等记录。保险的能繁母猪发病后要及时医治,做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不能弃之不管。实施能繁母猪保险制度后,有利于帮助农户分散转移风险,推动养猪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有利于提高生猪产业防灾防疫能力,稳定生猪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生活;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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