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以质取胜”战略,充分发挥泸县生猪优势,大力发展泸县外向型生猪养殖和加工产业,扩大猪肉出口,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源头确保出口猪肉质量安全。泸县从四个方面抓实出口猪肉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一是加强出口安全示范区建设的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县畜牧局、县经济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等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泸县出口猪肉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稳步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
二是加强出口猪肉备案养殖场建设。按照“三定一统”(定品种、定规模、定设备,统一外观)的要求,重点推进PIC猪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坚持以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为有效载体,种猪场按照饲养种猪 50头、100头、200头、300头、500头规模进行扶持,标准化养殖小区按照年出栏 2000以上规模进行扶持,生猪养殖创业园区按照年出栏 20000以上规模进行扶持。
三是从源头上抓好出口猪肉的质量安全。大力推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建立和完善兽医、防疫、监测、监控体系,加大动物疫情疫病防治技术人员、物质装备等方面配备,强化对养殖基地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从源头控制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隐患。
四是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推行农业化学投入品准入制度,建立完善农业投入品的监测、监控体系,强化生产、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剂、禁用农业投入品的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行为,解决农兽药残留和添加剂非法使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