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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屠宰业加速集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8-11  作者:牛博  浏览次数:248

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政府吸取奶业教训,为保证猪肉食品安全,已将屠宰业作为监管重点。

屠宰业产能过剩,技术落后。我国屠宰业产能利用率低于50%。全国现有屠宰企业2.1万家,规模以上企业仅占9%,75%的定点企业采用非机械化屠宰方式。

已有金融资本进入生猪养殖行业,规模化养殖比例加速增长,将推动屠宰业向规模化发展。

《食品安全法》对屠宰业的指导原则是“严格标准、控制总量、加快集中、保证质量、方便群众”。措施包括制定屠宰企业规划、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以大中型企业为主导的产业布局建设。对大型企业的扶持措施还包括:支持多种方式兼并重组,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和低成本扩张。支持屠宰企业扩大生猪养殖基地,提高冷链仓储配送能力,发展连锁销售网络等。“放心肉”体系即将在全国推广。现已选择10省市试点,措施包括建设省市县贯通的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和“宰批零”衔接的信息可追溯系统,支持大型屠宰企业扩大品牌肉市场份额及放心肉市场供应。

评价:

鼓励整合。《食品安全法》淘弱留强,支持行业整合,结合屠宰业分级管理办法实施,有望促进龙头企业低成本扩张。

规范竞争秩序。放心肉体系建设将遏制注水肉、病死猪肉现象发生,实现产品优质优价,有助于龙头企业提高毛利率水平。

短期对猪价影响较小。近期猪肉价格有所回升,但幅度微小。由于存栏压力仍然存在,第三季度猪价走势将平稳低位运行。

龙头企业将成为受益者。以双汇为例,2009年上半年,双汇屠宰生猪166万头,产能利用率仅79%,产销率仅90%。这种状况除主要受猪价波动影响以外,也受到“小刀手”不规范竞争的影响。《食品安全法》将有利于双汇拓展销售市场,提高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按2009年上半年生猪屠宰头均44元净利计算,每增加100万头屠宰量,公司净利润将增加4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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