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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动物卫生监督与兽药监管“双促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7-23  作者:牛博  浏览次数:294

今年6月8日至14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对灵山、浦北、钦南、钦北和钦州港区等5个县(区)动物卫生监督和兽药监管工作开展交叉检查,让规模场养殖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兽药经营市场整治逐步规范。

规模场养殖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各县区对本辖区内规模养殖场进行造册登记,落实日常监管责任人,督促养殖场建立了养殖档案,与大部分养殖场签订了《动物防疫安全责任状》或《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了国家强制免疫制度,增强了兽药安全使用意识,提高了畜禽出栏报检率。在实施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中各县区所总结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如钦南、浦北、钦北等县区充分发挥养猪协会的作用,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工作会议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加强与监管对象的感情交流,促进工作开展。

兽药经营市场整治效果显著。市和各县区结合兽药经营市场专项整治等活动,全面加强了兽药经营监管工作,与全市591家兽药经营企业签订了《兽药经营质量安全责任书》,督促指导兽药经营企业建立了购销台帐,通过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净化了兽药经营市场。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求市区经营业主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购销台帐送一份交市所备查,随时掌握业主经营信息,有效防止违法经营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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