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我们安达市紧紧围绕“畜牧立市”发展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了《农业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按照省饲料兽药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要求,强化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建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使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推动了以奶牛为主的畜牧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为打造“绿色乳业之都”和优质高效畜牧产业奠定了良好基础。具体做法是“严把三关”。
一、严把生产关
1、建立档案。为了有效地整治三无饲料兽药产品(“三无”即: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无企业名称),更好地保护合法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对生产、经营和使用饲料兽药的各单位印发了《安达市畜牧局关于饲料兽药产品建立诚信档案的通知》,要求凡是进入安达市内的饲料兽药企业必须是通过国家权威部门认证的合法企业,能够保证自己企业生产的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安全和无违禁成份,生产企业必须到安达市畜牧局饲料兽药管理部门建立诚信档案,对其所销售的饲料兽药产品进行登记备案,签定《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保证产品质量,倡导诚信经营,若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愿承担法律经济责任的企业。一是饲料企业要求持《生产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单》、《企业标准》和《标签》;二是兽药企业除持饲料企业前五证外,还要带《兽药GMP认证企业》证书、《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和各种兽药产品外包装《标签》。经资质认证确属合法兽药企业并签定《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后,方可为企业建立诚信档案。三是对进入我市经销的奶牛饲料产品,必须与市饲料工业办公室签定《销售奶牛饲料质量安全的协议》,要求企业保证饲料产品不添加任何有毒有害等违禁物质;并在合法饲料店和指定区域内销售,特别要保证不在收奶站(点)高价代销以及以饲料顶奶资等违背奶农意愿的行为。对符合要求的饲料兽药企业给予登记备案,并建立饲料兽药企业安全监管信息数据库(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人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产品名称、批准文号、标签样品等项)。
2、开具证明。对建立诚信档案的合法饲料兽药企业产品,可持我局饲料兽药执法部门开具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准销证明》或《兽药产品准销证明》,允许在我市所有正规饲料兽药店、畜禽门诊部及养殖场(户)销售。
3、签责任状。我局与本市4家饲料生产企业法人签定了《生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责任状》。要求企业生产的饲料产品不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等任何有毒有害物质和其它违禁品;保证购入的生产原料是从正规厂家(有生产许可证)进货;承诺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做到及时完成换证和企业备案及产品批准文号申报工作。
4、强化宣传。从6月4日起,以安达市人民政府《公告》的形式,在电视上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建立诚信档案的饲料兽药企业进行公布。《公告》要求:(1)各饲料兽药店及养殖场(户)要从公布的饲料兽药企业选购产品,对未公布还未及时建立诚信档案的饲料兽药企业产品要停止经销和使用,尤其各收奶站(点)不准再经销饲料,一旦发现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处罚;(2)各饲料兽药店及养殖场(户)要凭市畜牧局执法部门开具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准销证明》和《兽药产品准销证明》选购饲料兽药,坚决禁止接受外来非法流动商贩暗自送销的饲料兽药,一旦发现要及时举报。
二、严把市场经营销售关
1、制定办法。制定实施了《安达市饲料兽药经营管理办法》。要求饲料兽药店必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兽药经营许可证》,并建立购销饲料兽药记录;进货渠道必须是在我局通过登记备案,并建立诚信档案的合法企业生产的饲料兽药产品,要索取企业开具的正规发票和提货单等规定。目前此做法已得到了广大经营者的认可。
2、召开会议。为了规范全市饲料兽药市场经营者遵纪守法,保证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我局于4月16日召开了全市饲料兽药专项整治推进会议。主要传达了农业部和省局关于2009年饲料兽药质量安全执法活动实施方案以及具体要求,印发了《安达市2009年饲料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以及我市开展饲料兽药质量安全执法活动的具体要求。会上又与全市14个乡镇农牧中心主任和265家饲料兽药经营店负责人分别签定了安达市畜牧局2009年经营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共279份。整个会议为2009年安达市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3、规范秩序。一是年初以来,对全市饲料兽药市场整顿,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共检查饲料兽药店236家,共没收假劣兽药64个品种,2800合(袋、瓶),没收并销毁不合格饲料5吨。二是依法整治了收奶站(点)强买强卖饲料的违法现象。过去由于乳品企业招标,造成了各收奶站(点)高价代销奶牛饲料抵顶奶资款,更有甚者对养牛户不买他的料就拒收奶,或说奶质不合格等勒卡行为,极大地伤害了奶农养牛的积极性。针对这种现象,我局饲料执法人员不断深入乳品企业、各奶站(点),主动找企业负责人进行法制宣传,同时与饲料企业又签定《关于销售奶牛饲料质量安全的协议》,规定不准在收奶站(点)代销之后,效果很好。目前收奶站(点)经营饲料现象已基本得到控制。三是完成了省下达抽奶牛饲料样品50种送检任务,并按省要求,第一时间完成采样,第一时间送检,受到了省业务领导的高度评价。
三、严把使用监管关
1、健全制度。制定实施了《安达市养殖场(户)使用饲料兽药管理制度》。具体要求采购饲料兽药必须到合法饲料兽药店(有工商执照),所购入饲料兽药产品是在市畜牧局已登记备案的,还要建立采购记录,选购饲料兽药最好要与经销商签定《产品质量安全合同》,要对产出的畜产品(乳、肉、蛋)质量安全负责。尤其强调禁止在自配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等有毒有害物质,一旦发现,将依法严处。目前已有60%养殖大户建立了使用饲料兽药采购记录,尤其对兽医治疗使用兽药能够填写处方和建立病志以及注意安全停药期。因此该做法已得到了养殖场(户)的认可。
2、严格管理。一是为了更好地加大对使用饲料兽药管理的执法力度,我局把饲料工业办公室与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的医政药政工作合并在一起,专门形成了饲料兽药管理执法队伍,并配备执法专车一台。对外是两个单位,对内是一个单位(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因为两个单位合并在一起,既减少人力和物力,又便于执法管理。二是明确每个乡镇农牧中心主任为本乡镇辖区内使用饲料兽药管理执法第一责任人,并为他们统一在市政府法制办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主要协助市饲料兽药管理部门负责本地使用经销饲料兽药监管工作。从而形成了市乡两级规范化的使用经销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管理专业执法体系。
尽管在加强饲料兽药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按照省局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下步,我们将以这次会议精神为契机,借鉴兄弟市县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探索研究饲料兽药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机制、新举措,为尽快把安达建成绿色乳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