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中国药典》2010年版及国家药品标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制修订药典标准必须坚持科学、实用、规范以及质量可控性、标准先进性等原则。”在日前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和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共同主办的“2009药用辅料及药包材质量控制技术国际论坛”上,国家药典委员会副秘书长王平指出,国家药典委员会高度重视《中国药典》2010年版有关药用辅料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将有重点地解决药用辅料质量标准老化、标准对产品质量不可控的问题,同时还将淘汰落后的标准和工艺。
在谈到《中国药典》2010版对药用辅料的要求时,王平表示,针对目前上游化工产品市场的混乱局面,特别是药用辅料欠缺、质量差异严重等问题,国家药典委员会将下大力气建立药用辅料标准,解决药用辅料标准少、质量差等突出问题,努力扩大收载常用辅料的范围。《中国药典》2010版安排辅料标准起草205种,其中修订原2005版71种,拟新增134种。品种遴选的原则,首先是国内已生产的常用品种;其次是国内已进口,且国内制药企业已广泛应用的国外辅料品种。另外,已有食品、化工类国家标准,且国内制药企业用较多的品种,原则上确实成熟的标准才可收入药典,同时要特别注意收载开发新剂型所需的重要辅料,即那些虽然用量不大,但处于前沿,对促进我国新剂型的研发十分必需的辅料品种。
《中国药典》2010版的另外一个特点是严格辅料的标准要求。尽可能多收载(来源与制法)项,针对产品来源和生产工艺,有针对性地对产品质量进行控制,凡能明确工艺,针对工艺可能引入的杂质进行分析,必要时增加检查项目,对有毒有害杂质严格规定限度。王平以蛋黄卵磷脂为例介绍说,该品种是从鸡蛋黄中提取精制而得的磷脂混合物,以蛋黄粉为原料,经丙酮处理、脱油、脱水,再用无水乙醇提取精制。在标准制定过程中,针对生产工艺可能引入的杂质,进行了针对性的监测分析,比如对残留溶剂就进行了监测分析,根据本品生产工艺,按照残留溶剂检查法,对两者的溶剂残留进行控制,按照药典附录有关规定,乙醇和丙酮的含量不得超过0.5%。另外,这种严格标准要求还体现在更加关注安全性指标方面。比如羟丙基β环糊精对多种难溶性药物都有较好的增溶作用,但文献报道该辅料有一定的溶血性、肾毒性和致癌性,超范围使用影响严重,本版《中国药典》拟按照可用于注射的要求提高标准。还有虫胶,因为该品种的天然来源存在质量问题,再加上包衣材料已有替代,所以这次被淘汰了。
对“药用辅料通则”的增订也是《中国药典》2010版的一个“亮点”。据介绍,“通则”对药用辅料质量标准的内容予以具体要求:首先是与生产工艺及安全性有关的常规试验,如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项目;其次是影响制剂性能的功能性试验,如粘度等;第三是根据不同的生产工艺用途,药用辅料的残留溶剂、微生物限度或无菌应符合要求;第四是注射用药用辅料的热原或细菌内毒素、无菌等应符合要求。
王平还透露,对片剂,此次修订了含片的溶化性,按照崩解时限检查法检查,除另有规定外,崩解时限不得低于10分钟,删去原来30分钟内应全部崩解。对注射剂,此次增加了一些原则性要求:首先,注射剂所用的原辅料应从来源及工艺等生产环节进行严格控制并应符合注射用的质量标准;其次,除另有规定外,静脉输液应与血液等渗,而原来的规定是尽可能等渗;第三,供注射用的非水性溶剂,应严格限制其用量,并在其品种项下进行相应的检查;第四,除另有规定外,容器应足够透明,以便内容物的检视;第五,注射剂必要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性检查,如异常毒性、过敏反应、溶血与凝聚、降压物等,均应符合要求;第六,注射剂所用辅料在标签说明书中应标明其名称。
“药品标准应成为确保药品安全的有效标尺,凡是影响到药品安全有效的因素均应在标准中加以规定。”王平强调,药品包括药用辅料的标准亦可成为促进质量公平的杠杆,企业应积极提出提高标准的建议,进而协助政府科学合理地提高市场准入门槛,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