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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兽药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7-15  作者:牛博  浏览次数:197

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今年1-6月,全省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通过多层次、多方面、多形式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兽药质量监管高压态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在兽药专项整治中,全省突出做好“三个强化”,实现了“三个确保”。

一、强化组织部署,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早安排、早部署、早准备、早落实的思路,今年省局高度重视,提前部署了兽药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及时提出整治要求。于3月25日印发了《四川省2009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提出了兽药整治工作思路、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整治任务,并要求各地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检查覆盖率分别达到100%、80%和50%以上。二是及时召开动员会议。3月30-31日,省局在内江市召开了2009年全省兽药监管工作会议,再次对2009年兽药整治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开展了兽药产品抽检和兽药残留抽样技术培训,提高了兽药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三是及时细化整治内容。省局先后制定下达了2009年全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和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转发了农业部《关于印发蜂用兽药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组织查处涉嫌非法兽药行动的通知》等文件,保证了整治工作的落实到位。

与此同时,各市(州)、县(市、区)畜牧兽医管理部门也及时成立兽药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兽药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印发兽药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工作会议,组织执法队伍,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做了充分准备,确保了整个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各地采取专项检查和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一般检查与查源头、端窝点相结合的方式,从查源头、查市场、查使用等各环节入手,切实加大了兽药整治工作力度。

(一)全面清查农业部通报的各种假劣兽药产品。今年1月和3月,省局先后将农业部2008年第四期、2009年第一期兽药抽检情况通报全省,要求各市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紧急行动起来,从生产、经营和使用三个环节,对通报中的所有不合格产品、假兽药和非法企业产品进行清查,监督企业清理、销毁库存和召回的假劣兽药,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通过两次大面积的兽药质量整顿活动,全省共销毁召回或库存的不合格产品563.5件另709盒(支、袋、包),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21.43万元,有力地震慑了不法行为。

(二)严格规范兽药市场秩序。根据《四川省2009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省、市、县三级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兽药市场的清理整治力度。一是加强源头监控。对本辖区的兽药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执行兽药GMP规范,确保出厂兽药产品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如南充市畜牧局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培训上岗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及过期失效销毁制度》、《兽药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兽药采购与入库保管制度》、《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等制度,切实规范了兽药经营行为。阆中市畜牧局建立了兽药信用管理平台,及时记录企业和个人的不良行为和不良产品,对连续有不良记录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养殖场(户),列入“黑名单”,严格实行市场禁入。三是进一步从严审核兽药经营条件。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具备固定门市、仓库、货柜、货架,是否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购销记录,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售卖人药等。对条件不符合规范的,发出整改通知,责成其认真整顿。四是全面清缴查处违禁兽药、假劣兽药,过期失效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不规范兽药,以及人药兽用行为。据统计,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45万人(次),检查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养殖场(户)2.81万家(次),整顿重点区域1013个(次);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企业44家、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1个;查处案件188起,查获假劣兽药产品注射剂1.79万件(瓶、袋、支)、其它产品4.32吨,货值金额48.9万元,罚没金额28.04万元。

(三)认真开展兽药专项查处行动。一是开展了涉嫌非法兽药产品查处行动。今年3月,根据农业部《关于组织查处涉嫌非法兽药行动的通知》要求,我省出动执法人员6529人次,对1.27万个兽药经营单位、92个兽医站、5166个养殖场(户)和306个养殖小区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农业部通报的涉嫌非法兽药产品。二是开展了蜂用兽药专项治理行动。5月以来,省局印发了《蜂用兽药整治行动方案》,组织7家蜂用兽药生产企业召开了整治座谈会,并派出工作组赴成都、内江、绵阳、遂宁等市,对蜂药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地也出动执法人员5千多人,检查蜂药生产、经营企业396家,养蜂场(户)1258个,收缴假劣蜂用兽药1660毫升又22公斤,取缔无证蜂用兽药经营户4个。三是加强了喹乙醇使用监管。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喹乙醇使用监管的通知》,省局于6月初派出人员,到四川畜科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等喹乙醇生产企业,对其生产记录、标签和说明书、库房进行了突击检查,未发现有违规生产行为。

(四)不断加大兽药质量抽检和查处力度。2009年,我省下达农业部和地方性的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900批,1-6月已完成抽检590批,抽检平均合格率为88.6%,其中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1%、86.5%、88.2%。针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 4月15日,我局印发了《关于2009年第一季度全省兽药抽检不合格产品的通报》,要求成都、自贡、德阳、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达州、资阳、凉山等11个市州对第一季度抽检出的38批次不合格产品和假劣兽药产品进行处罚。按照省局的要求,各市州立即对一季度抽检所涉及的25家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合计罚没4.13万元。

(五)切实加强对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督监管。一是结合各种专项整治行动,对兽用生物制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无产品批准文号或以中试产品名义非法制售兽用生物制品的,以及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依法严处。对使用非法兽用生物制品的养殖单位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二是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监管。制定下发了《四川省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暂行办法》,对基层兽医站和养殖场(户)兽用生物制品的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严禁利用非法渠道购买和使用不合格的疫苗。三是加强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开展了兽医实验室检查,严防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六)认真开展畜产品中药物残留监控。今年我省共下达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4500批次,检测样品包括猪肉、猪尿、牛奶等10种畜产品,检测药物和化合物包括磺胺类药物(7种)、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氯霉素、阿维菌素等24类。目前,全省已共完成残留检测任务2347批,样品检测合格率为100%。同时,各地还在兽药专项整治中,派出人员监督指导养殖企业建立健全用药记录、严格执行休药期、停药期制度,完善兽药使用档案,进一步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强化宣传培训,确保兽药法制意识深入人心

为提高全社会的兽药法制意识,全省不断加大兽药法规政策和使用知识的宣传培训。一是结合专项整治、动物防疫检查、科技下乡等活动,向广大养殖业主和农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二是利用畜牧工作会议、防疫工作会议、兽药监管工作会议等,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广泛宣传兽药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并对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三是结合兽药市场整顿和换发证工作,向广大兽药经营户宣传兽药经营管理规定和法律责任。四是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黑板报等媒体开展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执法氛围。五是向广大经营、养殖场主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了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监督模式。如达州市畜牧局将每期农业部兽药抽检情况通报发给兽药经营户,预防假冒伪劣兽药流入。凉山州畜牧局印发宣传资料1万份分发给基层兽医站、经营户和使用单位,并将举报电话通过政府网向社会公布。广安市畜牧局积极开展街头宣传,发放宣传学习资料近2万份。据统计,1-6月,我省共发放兽药宣传资料15.4万份,培训兽药执法人员1.85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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