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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调整甲型流感防控措施 研究治疗收费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7-10  作者:牛博  浏览次数:215

目前的情形显示,甲型H1N1流感防控将长期进行下去。对此,国务院调整甲型流感的防控措施,其中确诊和疑似病人的诊疗将施行收费。

昨日,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副主任梁万年表示,按照国务院7月3日常务会议的精神,现在卫生部正在和财政部、人保部等相关部委积极研究相应的措施。“现在对甲流的确诊和疑似病人,住院治疗、采取相应措施、排查都是免费的。下一阶段,逐步要把一些措施常态化、程序化,为抗击甲型H1N1流感,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在医疗费用的管理上,我们正在继续研究不同的办法,对于不同类别的人,要综合考虑他的医疗保险情况以及相关人员的情况,明确具体的办法。”

此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3日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制定患者的医疗救治费用管理办法,加强健康教育和舆论引导。

梁万年6日表示,近期将下发相关文件,指导各地调整完善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更加突出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持续性”。其中变化比较明显的是对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经过研究探索,目前对甲型H1N1流感病毒有了新的认识,其虽具有较高的传染性,但病情较温和,有些无需治疗即可痊愈。”梁万年说,根据对病毒特点与疫情特征的认识,结合中国此前的防控工作经验以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现行普遍做法,我国将逐步调整和完善各项防控措施。

例如,按照此前卫生部的判定办法,密切接触者是指在没有有效防护情况下接触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群;与病例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或曾接触过病例污染的环境的人员等。

梁万年说:“实践中发现最后一类人员具体操作起来比较困难,下一步调整中将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进一步的明确,把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应的修正。具体定义卫生部正在制定相应的文件。”

同时,在密切接触者的管理方面也会有所变化。此前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都要求集中进行观察,今后可以实行居家医学观察。家不在当地的,可以安排在指定场所进行管理。

梁万年表示,防控措施的调整要以卫生部的正式文件为准,在没有下发文件之前,仍然要按照现有的做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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