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自6月以来,对辖区动物饲养场落实生物安全控制措施进行了督导。截至今日,已检查动物饲养场所78个次,并对有关单位提出了几点要求:(一)实行封闭管理,严格外来人员、车辆出入控制;(二)认真落实防疫消毒制度,保障消毒效果;(三)做好人员防护,禁止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参加生产工作;(四)病死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五)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必须提出申请,运达后要及时报验,并隔离饲养,完成规定隔离时间并经检查健康后方可混群;(六)对个别防疫设施、措施不健全的饲养场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