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宜城市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了该市的畜牧兽医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了该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一是设置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该市在原畜牧局基础上组建了“宜城市畜牧兽医局”,加挂“宜城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承担全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职能。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保持不变。
二是建立兽医行政执法机构。撤销宜城市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站、市兽药监察所,组建“宜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加挂“宜城市畜牧兽医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牌子)。
三是建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组建“宜城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宜城市畜牧技术推广站”牌子)。
四是建立基层畜牧兽医体系。按照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保持畜牧兽医局派驻乡镇的动物防疫监督员的配备,人员按照“以钱养事”的办法实行合同聘用,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