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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如火如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0-14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548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农办市[2006]23号)要求,为促进我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营造全省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声势,对全省统一行动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同时通过直接参与对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网点进行检查,掌握农资生产企业及市场情况,我厅于9月22日由市场处牵头,种植业处、畜牧局产业处、畜牧局兽医处、法规处、市场处、渔业处、农机处以及省信息中心、种子站、土肥站、植保站、兽医总站、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参加,并与昆明市农业局联合组织了对昆明地区农资生产企业及农资市场的突击检查行动。检查组分三个小组,分别对昆明市西山区、呈贡县、晋宁县部分农资生产企业和农资市场及乡村农资网点进行了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农资生产企业和农资零售网点,核查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审批登记证号、进销货台账以及经营资格条件,是否存在各类无证、冒证、一证多用以及产品标签与审定内容不符、任意扩大使用范围等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组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及时指出不规范行为和不合格产品,要求当事人立即纠正不规范行为,对不合格产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处理。
  通过检查活动,我们认为昆明市对农资监管工作认识到位,措施得力,为杜绝假劣农资引发坑农害农恶性事件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昆明农资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资行业自律机制有待完善。在我们检查过程中发现农资经营单位大多数没有建立起完备的进销台帐,无法实现可追溯管理。二是存在经营户证照不全,套证、冒证和扩大经营范围现象现象。三是部分产品标签不规范,过期药品没有撤柜,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差。四是群众防范意识差,在购买农资时没有养成索票索证的习惯,缺乏识假辨假的知识,农资经营户也缺乏服务意识,出售商品时不主动开具相关票据,出售农药时,不按照规定和要求讲解农药使用的注意事项。
  针对这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省检查组与昆明市农业局交换了看法,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措施。下一步,我厅将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期间,要求各地农业畜牧局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清理整顿力度,按照《种子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和即将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无证生产、抢购套购玉米、水稻杂交种子违法行为,严格许可制度,坚决制止超范围经营,未审先推的行为。加强高毒农(兽)药监管,整顿非法经营禁用高毒农(兽)药行为。加强对饲料产品的监管,对违法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和产品标签饲料产品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严厉查处坑农害农案件,加强信息报送和案件移送工作。
  省农业厅还将同时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和12316“三农”热线专用号码开通等几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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