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埠入郑畜产品查验点,严查外埠猪肉是否经过检疫检验……记者从昨日市畜牧局召开的有关会议上了解到,即 日起,我市将对来自建成区以外的猪肉产品实行查验准入,以确保进入郑州市区猪肉产品的质量安全。
近年来,我市对猪肉实施了市场准入制度,本地生产的猪肉实行了从基地到市场的全程监控,三个定点屠宰厂的生猪实现了逢进必检。但对于大批来自建成区以外的猪肉产品仅实行查验和抽检制度,猪肉质量还存在一定隐患。为此,市畜牧部门决定,即日起,实行猪肉产品查验准入制度,凡进入郑州市建成区的猪肉产品及预包装分割肉,除了当地相关部门的检疫检验证明之外,必须在调入之前进行登记备案,如实填写《申报查验登记单》,经过审核、查验后,对证物相符的,换发农业部监制、郑州市建成区专用的“猪肉产品分销检疫证明”,准予入市销售;证物不符者,不得入市销售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今后,凡没有郑州市分销检疫证明的猪肉产品,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