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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泸县“四转变”推动生猪产业可持续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5-12  作者:金金  浏览次数:207

泸县是国家级商品瘦肉型猪基地县,国家级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以生猪为主的畜牧业占据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半壁河山”。

但是近段时间以来,生猪价格持续下滑,直接影响农民持续增收。泸县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过程中,特别关注这一涉及千家万户的产业,专题研究生猪产业化发展措施,促进生猪业从“散养型、数量型、细胞型、自然型”向“规模型、质量型、组织型、保障型”转变,推动生猪产业可持续发展。

一、政策引导,推动生猪业从散养型向规模型转变

目前,以户平饲养3-5头生猪的散养农户仍是泸县生猪养殖的主体,散养农户年生猪出栏量占到了全县生猪出栏量的59.2%。为做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效益,泸县坚持以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为载体,对已经立项的饲养种猪 50头、 100头、 200头、 300头、 500头的规模养殖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建场、设备购置、引种等方面5-80万元不等的补助,逐步引导生猪规模化养殖。借鉴资阳市“6+1”生猪养殖模式,投资600万元建设“泸县生猪创业示范园”,吸引返乡农民工创业致富。目前,全县已发展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4361个,规模猪场生猪出栏量占全县出栏总量的40.8%,比全省高5.8个百分点。

二、科技带动,推动生猪业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主要通过“四化”措施,广泛应用科技。一是品种优良化。大力推广猪人工授精繁殖技术,加快优良种猪繁育体系建设,加速生猪品种更新。目前,全县存栏PIC祖代种猪500头、 PIC父母代种猪2万多头,初步形成了以PIC祖代种猪场→PIC父母代种猪场→PIC商品代猪场为基础的三级良种繁育体系。同时,建立了生猪标准化人工授精总站1个,种公猪场3个、精液配送站19个、供精点57个,生猪良种率达到70%。二是生猪养殖技术标准化。以创建国家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区为载体,制订了各项养殖规范和措施,加大培训力度,改善养殖环境,严格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管理,加快推进生猪标准化养殖。三是发展生态化。引进日本洛东生物垫料零排放养殖技术,彻底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对环境的污染,建立起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四是资源循环化。推广“猪-沼-果(菜)”等生态养殖模式,促进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实现“双赢”。

三、品牌助推,实现生猪业从细胞型向组织型转变

做大做强“蜀龙”生猪品牌。以泸县优质仔猪产业化开发总会为龙头,建立 “公司或协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商品仔猪产业化经营模式,对外销生猪统一佩戴“蜀龙”牌商标,以知名品牌带动生猪产业的发展,实现生猪生产的有机联合。2008年,“蜀龙”牌仔猪外销量居全省第一位。扶壮扶强“世尊牌”猪肉系列产品。以县吉龙食品有限公司为龙头,建立“公司+基地+养殖场”的生猪产业化经营模式,开发的“世尊牌”猪肉系列产品达到80余种,产品远销至俄罗斯、日本、东南亚等国家。目前,该公司已成为全省肉类加工骨干企业中首批直通国际市场的企业,为养殖户销售解除了后顾之忧。

四、病疫防控,推动生猪业从自然型向保障型转变

一是强化疫病监测,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病诊断程序和技术标准,对口蹄疫抗体滴度保持在90%以上,对生猪死亡率控制在3%以内。二是加强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屠宰检疫,防止未经检疫的产品进市场、上餐桌,从严查处非法生物制品、“瘦肉精”、“蛋白精”等违禁药物。三是坚持对病死猪采取“四不准一处理”的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巩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成果,完善动物疫病防制人工屏障,建立4个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在县境边界路口设立16个进出检疫换证点,加强检疫监督检查和换证消毒,确保全县动物防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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