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厉打击在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净化兽药市场,有效促进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西宁市开展打击食用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有关步骤和要求,青海省西宁市动监所于2009年3月27日至4月13日,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开展了第二阶段专项检查并与各兽药经营企业签订了《兽药质量安全责任书》。
这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车辆18台(次),人员90人(次),共检查兽药经营企业16家,检查兽药5大类504种,查处没收过期失效兽药2种、19盒,并与兽药经营企业签订《兽药质量安全责任书》16份。
通过与兽药经营企业签订《兽药质量安全责任书》,西宁市兽药经营者今后要更加严格履行兽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兽药进、销货台账制度,如实记录和保存进、销兽药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所经营兽药的可追溯性,并对本企业经营的兽药安全性和合法性负责。市动监所同时用不同形式开展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从而使西宁市畜产品投入品的源头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