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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做好禁用渔药监管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18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56

河蟹、梭子蟹等蟹类在抱卵过程中蟹卵上会有大量聚缩虫滋生,在育苗前如果不消毒杀虫,在蟹苗发育阶段会暴发聚缩虫病,造成脱壳不遂而死亡。以往鄞州区育苗户都用孔雀石绿进行亲体消毒,孔雀石绿由于具有高毒、高残留及“三致”(致畸、致癌、致突变)等副作用,对人体危害较大,世界上许多国家已将其列为水产养殖禁用药物,我国也于2002年5月将孔雀石绿列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193号)。因此,形成蟹类育苗消毒药物空缺现象,给育苗生产带来较大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鄞州区渔业技术管理服务站从育苗户利益出发,从三方面做好禁用渔药监管。一是积极试验,寻找替代药物;从08年开始,在咸祥镇海水土池育苗基地进行了两年的药物筛选与应用试验,筛选出“苯扎溴铵”代替孔雀石绿杀灭聚缩虫,用于蟹类人工育苗亲体消毒。并于2008年梭子蟹育苗和2009年河蟹土池育苗中大面积推广使用。二是指导用药,规范记录;筛选出“苯扎溴铵”代替孔雀石绿后,区渔业技术管理服务站在咸祥镇驻点,指导育苗户用药,让老百姓真实感觉到新药的杀虫效果。同时印发了上千册的育苗记录本,免费发放给育苗户,规范了育苗记录,做到有据可查。三是加强宣传和监管,严禁违禁药物使用;在每年育苗开始前,区渔业技术管理服务站就做好育苗人员统计工作,在育苗阶段连同区执法部门,定期开展抽查和抽检,对发现有禁药使用的,严格处理,保证育苗生产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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