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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政才: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 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17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46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农民是农业生产资料的消费者,让农民购买质量合格、安全放心的农资,关系到农业稳定发展、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既是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具体体现,更是农业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

一、准确把握当前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

农资打假工作已开展多年,对保障农业稳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维护农民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去年在极不平凡、非同寻常的情况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了打击整治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切实维护了农民利益。据统计,2008年全国农业、工商、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88万人次,印发宣传资料7343万份,检查农资企业172万家次,整顿农资市场27万个次,查获假劣农资6422万公斤,货值6.5亿元,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1亿多元。

——有效查处了假劣农资案件。2008年全国农业、工商、质监系统共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9.3万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53个;全国公安部门立案查处90起;全国检察机关逮捕制售假劣农资犯罪嫌疑人38人,起诉制售伪劣农资犯罪嫌疑人46人;全国法院系统共受理生产、销售伪劣农资案件28件,已审结26件。

——不断完善了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工作全面开展,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得到大力推广。一些省市开展了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信用评价活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持续推进了农资市场秩序好转。制售假劣农资现象进一步减少,农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据农业部对12个省2531个农户的调查,全年没有买到过假劣农资的农民占83.52%,比上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08年农资消费投诉举报数量比2007年下降11.3%。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农资系统积极组织货源,加强余缺调配,保障了旺季农资供应。

但也要看到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仍时有发生,农资打假监管任务仍然繁重。一方面,制假售假更趋隐蔽化。近几年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制假售假手段不断翻新,方法更加隐蔽。另一方面,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农资监管的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能力亟待提高。

近期,国际金融危机持续扩散蔓延,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中央多次强调,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强化农业支撑作用,一定要更加重视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千方百计确保农业特别是粮食安全不出问题。在当前形势下,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抓好农资打假和监管直接关系农业和粮食生产,关系农民收入和权益,关系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一)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必须加大农资打假和监管力度。保持农业稳定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需要。近年来,我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连年增产、基数不断提高,但农业基础依然薄弱。今年农业发展面临很多新的挑战,保持农业稳定发展难度明显加大。去年下半年以来,农产品价格普遍下行,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到影响;去年10月下旬以来,我国北方降水明显偏少,连续出现强降温过程,旱冻交加,历史罕见,夏季粮油生产面临严重威胁;当前,国内外重大动物疫情形势复杂,防控任务十分艰巨。面对严峻挑战,要实现农业稳定发展必须全力以赴做好农资打假工作,保证农资数量足、质量优、价格稳。特别是春季是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的购买和使用高峰期,如果在此期间出现制售假劣农资的问题,将会严重影响春季粮油生产和全年的农业丰收。

(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必须加大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力度。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连续5年较快增长,但要实现农民持续增收面临许多困难。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园艺、水产等优势农产品出口难度加大、增速回落;主要农产品连年增产,消费增长乏力,价格下行的压力加大;我国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农民务工就业困难,这对今年农民增收带来了严重影响。农资支出占农业生产投入的比重很大,购买使用假劣农资不仅增加生产成本,加大农民的支出,而且将降低产量,影响农民的收益。因此在今年这种情况下,更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更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努力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

(三)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加大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力度。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很大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上是安全放心的,但由于发展阶段等因素的制约,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仍然存在。特别是随着人们健康意识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更加敏感,个别的、局部的质量安全事件往往会影响全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农资打假一刻也不能放松。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农业部已在全国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整治活动针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多发的态势。农资打假是整治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有助于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

做好今年的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按照农业部等六部委《2009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农业部《2009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部门配合协调,落实任务和责任,狠抓审批、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强化大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一)突出抓好重点农时。根据农业生产的特点,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农资打假。春季农业生产期间是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购销旺季,也是假冒伪劣农资进入市场的高峰时节。要对已经发放的农资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证书等进行跟踪核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坚决吊销证照。大力开展市场整顿工作,加强对种子、农药、兽药、化肥等重要农资的市场监管,确保农资质量合格、供应充足。

(二)突出抓好重点产品。今年要突出抓好七个品种。一是种子种苗。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和未审先推种子等违法行为。二是农药。坚决查处生产经营禁限用高毒农药、假劣农药,特别是在产品中违法添加禁用高毒农药,以及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证冒证等违法行为。三是肥料。以复混(合)肥、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四是兽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无批准文号生产经营、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夸大疗效等违法行为。加强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坚决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禁用兽药的行为。五是饲料。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违禁添加物的行为。六是农机。以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为重点,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和质量调查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着力清查农机及零配件“三无产品”,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农机及零配件以及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七是水产苗种。加大水产苗种生产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和销售带病水产苗种的行为。

(三)突出抓好重点环节。一是把好产品许可关。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强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对需要审批、审定、登记的农资产品,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加强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二是强化市场治理。全面摸清农资经营企业的底数,加强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的日常监管。对无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取缔;对近年来群众投诉举报多的市场要重点整治。三是加强农资质量监测。要制定农资质量检测计划,强化监督抽查。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监控单位要加大抽检力度,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发布消费警示。

(四)突出抓好重点案件。鼓励社会举报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通过明查暗访核实案件线索,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不断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五)突出抓好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经验,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加快探索和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农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管理办法,逐步推行分类管理。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资格、质量抽检结果、违法行为记录、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信息纳入数据库,建立信用平台。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好农资打假的牵头作用,建立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落实《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健全投诉举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案件报告制度、跨区域大要案协查制度和农业生产事故处理制度。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健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形成农资打假的合力。

(二)加强综合执法。要结合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重点推进县一级农业综合执法,进一步健全农业执法体系。加大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改善执法条件,强化执法能力,抓好人员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形象好、作风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

(三)加强督查考核。强化监督检查,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对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要通报表扬。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利用“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和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农资打假的经验和成效,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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