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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游仙区畜牧兽医局与生猪贩运户签定承诺书,严防疫病引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11  作者:金金  浏览次数:232

为控制动物重大疫病,加强流通环节检疫监督,我区从3月起要求各乡镇畜牧兽医站与生猪贩运户签定承诺书。主要承诺内容:一、到外地引种、购进生猪前主动向当地畜牧兽医站申报。二、做到引种、购进生猪检疫证明、运输工具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齐全。三、引种、购进生猪后要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后经畜牧兽医部门同意后再出售。四、不销售、不转运、不乱抛病死猪;经常对待售圈舍和使用工具严格消毒。五、如发生违反有关法律、制度和违背承诺书的行为,本人自愿接受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本人自行承担。目前全区共签订承诺书15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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