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文件内农牧医发(2009)9号《关于开展查处假劣兽药行动的通知》和通辽市兽医局文件通兽医字(2009)4号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兽医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组织查处涉嫌非法兽药行动的通知》的精神。我所组织执法人员5名,出动执法车辆一台,对全旗35家兽药经营企业,4个诊疗机构和6家规模养殖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在检查中严格按照农业部公布的《2008年全国兽药监督抽检假冒产品汇总表》和自治区《2008年自治区兽药抽检严重不合格企业名单》,进行认真核对,彻底清查,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在检查中未发现《名单》中所列出的假冒伪劣兽药产品。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旗兽药经营秩序,净化了我旗的兽药市场,确保兽药和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