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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华蓥市今年重点抓好五项饲料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10  作者:金金  浏览次数:226

一、积极发展饲料生产

饲料是畜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长期以来,影响农民增收的一个“瓶颈”问题就是农业比较效率低的问题。农业要实现“高效”,就必须调整产业结构,从以种植业为主的传统农业向以畜牧业规模养殖为主的现代农业转变,大力发展畜牧业,特别是畜禽规模养殖。要大力发展畜牧业就必须积极发展饲料生产,为畜牧业的大发展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为此,华蓥市提出了农民人平种植“二分地的青饲料”的奋斗目标。

二、大力开展种草养畜工作

种草养畜既能缓解人畜争粮矛盾,又能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推行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相结合的“三元种植结构”,发展种草养畜业,提高土地的单位经济效益,是符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农区畜牧业需要的。

2000年以来,华蓥市开展了种草养畜综合配套技术的推广,成效十分显著。2004年,全市种植优质牧草达到2.5万亩,建立500亩以上的连片种草养畜基地28处(其中1000亩以上的连片种草养畜基地12处),100亩以上的连片种草养畜基地46处,使该市牛羊兔等草食牲畜出栏量达到110万头(只),首次突破100万头(只)大关,比2003年增长了3倍多。当年种草养畜大户就达到32户(其中养兔1.5万只以上的13户,养猪1000头以上的大户19户),当年农民人平牧业纯收入比2003年增加82.3元,而种草养畜则占到了农民增收部分的60%。尝到了甜头的农民从此坚持种草养畜,并且逐渐告别了贫困,走上了一条种草养畜发家致富的道路。在2006年的特大旱灾面前,种草养畜农民仍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当年,观音溪镇李子垭村青年农民向波,利用退耕还林地种植黑麦草、菊苣、紫花苜蓿500亩饲养山羊,当年就出栏山羊1050只,纯收入20.5万元;观音溪村回乡知识青年常金春,2006年利用荒坡地种草210亩养兔,出栏肉兔1.5万只,减除本年受50年一遇的特大旱灾损失后,仍获纯利9万元; 观音溪黑堡岭村农民韩云前,2007年利用房前屋后地和空闲地种草60亩喂猪,全年出栏生猪800头,纯收入6万元;庆华镇青年农民王建云, 2008年种植优质牧草80亩,建起了肉牛规模养殖场。实践充分证明:种草养畜对于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推动农业经济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搞好秸杆饲料的开发利用

玉米、水稻、豆科类等农作物秸秆,含有丰富的营养和可利用的化学成分,可用作畜牧业饲料的原料。长期以来,农作物秸秆就是牲畜的主要粗饲料的原料之一。据有关资料显示:玉米秸秆含有30%以上的碳水化合物、2%~4%的蛋白质和0.5%—1%的脂肪,既可青贮,也可直接饲喂。就食草动物而言,2 kg的玉米秸秆增重净能相当于1kg的玉米籽粒,特别是经青贮、氨化及糖化等处理后,可提高利用率,效益将会更可观。据研究分析,玉米秸秆中所含的消化能为2 235.8kJ/kg,且营养丰富,总能量与牧草相当。若将玉米等秸秆进行精细加工处理,制作成高营养牲畜饲料,不仅有利于发展畜牧业,而且通过秸秆过腹还田,更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近年来,随着我国畜牧业的快速发展,秸秆饲料加工新技术也越来越多样。秸秆除了作为饲料直接饲喂外,现有物理、化学、生物等方面的多种加工技术在实际中得以推广应用,实现了集中规模化加工,开拓了饲料利用的新途径。

今年,我们要扎实做好农作物秸秆饲料的开发利用推广工作,以缓解“人畜争粮”矛盾、促进畜牧结构优化、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加快推进秸杆饲料资源开发利用和产业培育,建立集约、循环、高效的作物秸杆饲料化养畜长效机制,实现秸杆资源化、环保化、商品化、市场化,推动我市节粮型畜牧业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全面提升畜牧业综合竞争力,实现富民强市。

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加强源头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蛋白精”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加强对饲料经营门市、规模养殖场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在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非法添加“蛋白精”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加强对奶牛养殖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在饲喂奶牛过程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在生鲜牛奶中掺杂使假的的违法行为。

五、规范饲料销售市场秩序

强化对饲料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深入开展经营市场的规范化整治,严厉打击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三无”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饲料经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对饲料经营人员的业务培训面达到100%,持证经营率达100%;进一步加强溯源体系建设,完善饲料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的建立,并督促饲料经营业主严格按要求做好记录;严厉查处“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过期失效产品、中、省通报不合格饲料企业产品等,保证上市饲料质量,维护饲料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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