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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旺苍县仔猪骟防免疫出“新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09  作者:金金  浏览次数:209

旺苍县为切实提高骟防免疫质量,大胆改革创新,勇于探索仔猪骟防免疫的新路子,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旺苍县生猪骟防免疫管理办法》在全县全面实施,仔猪骟防免疫工作已步入良性运转的轨道。具体做法是:

一、择优录用,持证上岗

在现有骟割人员中通过业务技能和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等培训,按比例择优录用骟防人员,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做到持证上岗,并限定一次许可期限为一年。

二、实行骟防保证金制度

每个被核准许可从事骟防工作的人员,须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缴纳骟防保证金500–800元/年,方能正式从事骟防工作。骟防人员全年无违规违纪的,骟防保证金转入次年,人员继续使用。

三、实行骟防派遣制度

畜主事先到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申报骟防仔猪头数,预约骟防时间,缴清骟割费用后,由站长根据畜主意愿,指派骟防人员前往开展骟防工作。

四、骟防工作严格与工作报酬挂钩

骟防工作结束后,骟防人员应请畜主对本次骟防工作进行评价,并在《骟防派遣单》上签字确认。骟防人员凭畜主签字后的《骟防派遣单》按月到站结算报酬。未严格按规定完成骟防免疫工作的,不得享受劳务报酬。

五、骟防工作与养殖户能繁母猪建档、国家政策补贴、母猪死亡鉴定理赔严格挂钩

凡母猪养殖户不接受国家骟防免疫工作的,一律不得享受国家政策补贴和死亡鉴定赔偿。

六、建立奖惩制度

对骟防人员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的,由所在站纳入年度表彰奖励,同时报动物疫控中心备案,连续三年无违规违纪行为的,由县动物疫控中心进行表彰,并作为以后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在骟防免疫工作中有违法行为、不按规章制度办事的,县畜牧行政执法大队将按照法律和规章制度作出严肃处理,其罚没款可在保证金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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