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市场秩序,按照省动监局部署,4月中上旬,市动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兽用生物制品大检查,对全市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使用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检查是否有无证生产、经营的现象。经营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的经销商应当依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二是检查是否有超范围生产、经营的现象。经销商只能经营所代理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不得经营未经委托代理的其它企业生产的兽用生物制品。《兽药经营许可证》未载明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企业,不得经营兽用生物制品。三是检查兽用生物制品来源。经销商所经销的产品应来源于生产企业。使用者使用的产品应来源于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委托的执证经销商。四是检查违法销售行为。经销商只能将所代理的产品销售给使用者,不得销售给其它兽药经营企业。五是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经销商购、销记录应健全,仓储条件、设施应完备。六是检查经营条件是否变化。人员、营业场所、仓库改变应及时上报备案。
4月上旬是各县区对本辖区内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店进行检查,4月中旬市动监局、市兽药饲料监察所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区开展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