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理州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深入开展以“畜产品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一是继续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首先是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切实转变养殖方式,加强对奶牛养殖场养殖档案的监督检查,规范投入品使用和登记管理,深入养殖场加强对奶牛养殖环节的监督指导。其次是继续开展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工作,合理布局生鲜乳收购站,科学分配奶源,严格生鲜乳收购站市场准入,实行生鲜乳收购许可管理制度,促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规范生鲜乳收购站经营行为。目前完成大理等8县市的49个奶站进行了现场审查。进一步严格对全州现有生鲜乳收购站119个的合格证审核,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对年内仍达不到条件的收奶站坚决予以取缔。再次是以生鲜乳准运证和交接单为重点,加强对生鲜乳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结合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发放条件审核,对生鲜乳运输车辆运输条件进行了核查,建档登记造册,对已通过审查的生鲜乳运输车辆拟发放准运证。第四是开展生鲜乳三聚氰胺专项监测行动,严厉打击在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开展今年首次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此次监测主要在全州奶牛主产区大理市和洱源县的收奶站与运输车进行了生鲜乳的监督抽样,并就两县的50家奶站及30辆运输车的生鲜牛奶进行了采样送省检验。经云南省兽药饲料检测所对80个生鲜乳样品的三聚氰胺项目检测,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二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大理组织开展全州辖区内兽药市场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经营兽药行为。3月16日至25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96人次,对367个兽药、饲料经营门市部、358个村兽医室、256户规模养殖户依法开展了集中整治兽药市场活动。一是严格查处农业厅发布2008年第四期兽药质量抽检情况通报的不合格兽药,严肃查处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行为。二是坚决打击经营非法生产的兽药行为,对经营未通过GMP认证而注销《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兽药,全部没收。三是查处违法使用兽药行为和非法制售兽用生物制品行为。四是严厉打击制售非法产品和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行为,进一步加强疫苗供应监管工作。五是规范兽药标签和说明书,认真按照《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严格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兽药经营行为。
经过集中整治,目前全州饲料生产厂、养殖小区、奶站、饲料市场、兽药经营户等经营销售点均未发现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查处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1起,没收违法经营的兽药,无农业部通报的涉嫌非法兽药产品目录的不合格兽药。在检查过程中,给经营户和养殖户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广大经营者和养殖户法律意识,做到依法诚信经营,合理安全用药。
此次打击活动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全州畜牧业投入品的生产、使用和经营市场,强化了生鲜乳收购站监管,保障肉、奶、蛋等畜产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我州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保驾护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