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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万州区贯彻《动物防疫法》的调查与思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0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56

为了配合重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法调研,今年3月中旬,我们先后到甘宁、高峰、龙沙、熊家、天城、高梁、小周等乡镇,就《动物防疫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听取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从调查情况看,万州区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情况总体较好,区政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作为抓好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推进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法律宣传起步良好。区畜牧兽医局在组织全体畜牧兽医人员采取集中辅导学习的基础上,举办了7期基层兽医防检人员、规模养殖户、屠宰场(点)、动物产品及投入品批发市场、动物诊疗机构负责人学习培训班。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宣传车、挂条(横)幅、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全方位开展了《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知识》宣传,较好地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动物防疫意识

(二)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区政府成立了农办、公安、财政、畜牧等20个部门为成员的万州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加强全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将畜牧兽医职能从区农业局分离出来组建了区畜牧兽医局。对区级畜牧兽医事业机构进行了整合,撤销了原区兽医卫生监督所、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兽医防疫检疫站和区兽药监察所,重新组建了万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赋予了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职责,理顺了执法体制,解决了多头执法的问题。将原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人员编制和承担的公益性职能划转农业服务中心。

(三)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将基层畜牧兽医人员编制全部转为财政全额编制,解决了其后顾之忧,稳定了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全区现有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323人并选调了部分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乡镇、街道畜牧兽医队伍,基本做到了全区动物疫病防控力量均衡。制定了我区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实施意见,并开展了资格培训,较好地提高了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和服务水平。

(四)经费投入不断加大。去年区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预算安排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检疫和监督管理专项经费50万元,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在上年基础上提高20%,达到12万元。另外,将动物疫病检疫和监督管理经费与区畜牧兽医检验所征收的畜禽及其产品检验费挂钩,预算征收133万元,预算支出125万元,为全区动物防疫提供了基本的经费保障。

(五)防控措施得到加强。重点抓了六大防控措施。

一是强制免疫。全年口蹄疫疫苗免疫注射生猪112.4万头(次),口蹄疫双价苗免疫注射牛羊21.6万头(次),猪瘟免疫注射生猪108.4万头(次),禽流感疫苗免疫注射家禽462.65万羽(次),狂犬病苗免疫犬6.7万只(次),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免疫生猪108.1万头(次),进一步夯实了疫病防控的基础。二是疫情监测。去年,我区共采猪牛羊血清2200多头份,家禽血清2400多只份;送市疫控中心病原学检测样144份,共检测了51个镇乡(街道)和区种畜场、三牧羊场等单位的畜禽血清样品9000多份次,发布预警及监测结果通报5次,对可能出现的疫情及时督促各镇乡(街道)有效地开展了防控工作。三是农村散养畜禽圈舍统一消毒灭源。全区共组织畜禽消毒药21.5吨,发放消毒药21.4吨,消毒圈舍112.7万间次、1534.2万平方米,消毒面达100%。四是检疫监督。实行了部门联动执法,商委、交通、公安、,农业、工商、兽医检疫等部门联合行动,加大了对车站、码头、餐馆、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和地段的管理,加强牲畜定点屠宰场和集贸市场的巡查和监控,严格畜类产品市场准入,实行肉类交易摊点挂牌经营,杜绝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及其产品进入市场。五是可追溯体系建设。完成溯源带标操作16.31万次,免疫操作15.93万次,上传量位居重庆各区县前列。六是乡镇兽医站建设。规划新建站31个和改建站21个,总投资610万元。其中2008年新建15个站、改建9个站。去年已完成龙驹、分水、红溪河沟码头边境综合站建设任务,并通过了市级验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动物防疫法》在贯彻实施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法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动物防疫法》的宣传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边远地区的养殖户对法律知之甚少,科学防疫意识不强,尤其是一些畜禽散养户对科学防疫配合不够。

(二)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万州是一个畜牧业大区,也是全国生猪生产大区县之一。但由于区级财力有限,区乡两级防疫设备设施滞后,远不适应畜牧业健康养殖发展的需要。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兽医诊断室设备不能完全开展疫病检测诊断业务。区防疫物资贮藏储备库疫苗贮藏能力严重不足,造成疫苗质量安全难保证。全区目前还没有动物隔离饲养场和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场,外疫传入和引发疫病很难控制。

(三)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滞后。一是防疫力量不足。2006年基层农业服务体系改革时清退了部分畜牧专业技术人员,使部分防疫任务重的乡镇工作推进较难。二是基层畜牧兽医人员年龄普遍偏大,调查,乡镇兽医人员45岁以上的人占了40%以上,绝大多数是跟师学艺出道,没接受过系统培训和教育,知识老化,专业技能差。三是由于乡镇财力较弱,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滞后。

(四)缺乏相应的操作细则。

在《动物防疫法》实施中,区县及乡镇普遍感到不好操作。如强制免疫副反应抢救及死亡补偿标准、动物疫情监测、兽医医疗事故处理、市级检查站运行保障机制、官方兽医管理、执业兽医管理、乡村兽医管理、村级防疫队伍建设及管理等方面均无可操作性的配套规章或细则,工作开展起来比较艰难。

三、几点建议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结合调研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快《动物防疫法》配套规章和实施细则的制定进度。

新修定的《动物防疫法》比较过去的法更加完善,但它毕竟是一个统揽全局的指导性法,在实施中亟需相关的配套规章、细则。当前亟需出台调运畜禽(种畜)、强制免疫副反应抢救及死亡补偿、兽医医疗事故处理、村级防疫队伍管理等方面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法规、实施细则等,使之与新修定的《动物防疫法》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让基层工作人员在实践中能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从而达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有效地防治动物疫病,保障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建议市人大抓紧制定重庆市《动物防疫法》实施细则。同时,为加快贯彻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的步伐,也应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及时制定《重庆市官方兽医管理办法细则》等。

(二)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建议市人大督促市级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动物防疫法》宣传,如在广播电视台开设《动物防疫法》宣传专栏、在各级党校开设《动物防疫法》专题讲座等,加强对《动物防疫法》宣传、讲解,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及社会公众的防疫意识,增强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议市人大督促市财政对防疫工作的投入逐年有所增加,较好的解决有关动物防疫经费。一是将强制免疫注射、副反应死亡补偿、疫病监测、周边道路消毒检查和人畜共患病防治等费用,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保证工作经费所需,确保防疫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切实解决畜牧兽医人员、动物防疫人员的工资保障问题。并将村级防疫员强制免疫费用由中央、市级、区级三级财政承担,并解决他们的养老保险,逐步建立一支有组织、有纪律、技术过硬和较为稳定防疫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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