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东地区畜牧局转发青海省卫生等厅局关于立即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东牧明[2009]12号)文件精神,化隆县认真开展了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生猪养殖场(户)自配料和育肥生猪为监控重点,在 生猪主产区进行大范围,高密度的“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拉网式大检查,同时对兽药经营使用环节,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规模养殖场用药、用料等环节,畜产品生产经营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瘦肉精”等违禁药物。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对全县17个兽医站门诊部、5个个体兽药经营户和6个规模养殖场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严查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经营、有效成份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和经营使用违禁药品和其它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为;严历打击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使用违禁药物、非法添加剂的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车次,共检查西药445种、中成药56种、中草药580种,饲料添加剂59种,检查自配饲料12吨、青海海东金穗饲料26袋1040公斤。共查出病毒灵等35种过期兽药8瓶78盒,价值达460元,全部销毁。未查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和假劣兽药,未查出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非法添加剂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