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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市畜牧兽医局“三个环节”“四项措施”保兽药饲料质量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3-26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20

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规范兽药饲料市场秩序,保证动物性产品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胶南市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胶南市畜牧兽医局从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采取“四项措施” 确保兽药饲料产品质量。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对全市4家兽药生产企业、18家饲料生产企业检查,监督销毁不合格兽药5件,立案查处1件,罚款728.00元;通过对兽药经营企业144家,饲料经营企业60多家的检查,取缔无证经营企业1家,没收假劣兽药209支(包),销毁过期饲料0.3吨;通过对全市2家一体化养殖企业和76家中小型规模动物养殖场兽药饲料使用环节的检查,共没收过期失效药品101包,制止纠正各类违章行为12期。

二是开展兽药饲料质量监督抽样,净化兽药市场

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抽样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兽药质量监督抽样工作,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兽药饲料产品进行质量抽检。目前,已抽检兽药产品样品60个、饲料样品30个报送青岛市饲料兽药检测站检测。

三是强化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管,杜绝伪劣事件发生

对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严格坚持统一采购,逐级分配的原则,由胶南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统一采购,发到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针对非强制性免疫兽用生物制品,严格实施企业报表制度,企业在采购疫苗时,及时上报相关产品的质量信息,做到多级把关,确保疫苗质量。同时,对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及下属的乡镇直供点进行监督检查。严查非法经营和使用伪劣生物制品。

四是加强兽药饲料行政许可工作,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认真落实兽药生产企业监督员每月3次的巡查制度和定期对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管制度,确保生产企业严格依法进行生产,不断建立和完善兽药饲料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责任制。开展了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工作,对饲料生产企业的厂房、设备、检化验仪器、产品批准文号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生产企业的检查面达到100%;认真做好兽药经营行政许可工作,坚持“先通过GSP认证、后发证”的原则,严格把关,全面规范兽药经营行为开展多层次、全系统的培训活动,加大企业改造现场指导服务力度,确保企业顺利通过省级兽药GSP验收认证。(胶南市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张玲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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