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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兽药监察所关于印发《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3-24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50

各科室:

为认真落实《四川省畜牧食品局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方案》,配合省局完成2009年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三个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全省兽药生产及21个市州的集中兽药市场和重点养殖户进行全覆盖性的检查。

第一组:杨松沛同志任组长,胡大方、彭莉、唐棣等同志为成员;责任区为:自贡、内江、资阳、泸州、巴中、达州、凉山等市州;

第二组:程江同志任组长,李军、华梅、武建华等同志为成员;责任区为:成都、眉山、乐山、雅安、攀枝花、广元、阿坝等市州;

第三组:谢青同志任组长,王海波、卢亚艺、林敏等同志为成员;责任区为:绵阳、南充、遂宁、广安、宜宾、德阳、甘孜等市州。

二、精心组织、认真部署。

按照省局2009年兽药监督抽检计划和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要求,由业务科具体负责落实本所制定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兽药质量监督检验和残留监控工作。各科室要按“实施方案”的要求,分工合作,及时检验,按时提交检验数据。业务科于每月25日前向省局有关处室报告兽药残留检测结果,每季度末25日前向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和省局有关处室报告兽药检测和兽药残留检测结果。

三、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目标是: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中“瘦肉精”(生猪)的检测率继续保持0的检测结果;其它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的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兽药监督抽检的重点:

(一)2008年以来农业部兽药抽检通报中被列入重点监控企业的所有产品;

(二)2008年以来农业部兽药抽检通报中所有不合格的产品;

(三)2009年兽药GMP飞行检查被通报的企业;

(四)涉嫌改变组方的中兽药、添加了违禁药物的兽药。

兽药残留监控的重点:

(一)以我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抽样地区;

(二)以大型养殖场和出口畜产品基地为重点抽样单位;

(三)在节假日前后,对猪肉、牛奶、鸡蛋等市场消耗量大的动物性食品进行集中的抽样检测;

(四)重点抽样的品种:1、违禁类兽药:如氯霉素、盐酸克伦特罗、硝基呋喃、呋喃唑酮等;2、抗微生物类药物:如青霉素、四环素类、磺胺类、氟喹诺酮等。3、激素和镇静类药物:如蛋白同化激素、玉米赤霉醇、安定等。

四、加强检查、严肃查处。

各责任组在兽药及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工作中,强化兽药GMP监管,加强兽药GMP企业后续监管,要对兽药市场、大型养殖场进行严格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配合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非法使用假劣兽药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产品的行为。强化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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