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在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局统筹安排,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多措并举,依法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十分明显。其主要做法是:
一、制定方案,落实整治责任。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了“全覆盖监管工作责任制”。该局法规科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各乡镇站负责本乡镇生产、经营、养殖等环节的监管,牧政执法人员负责专项检查与行政处罚,奠定了专项整治工作坚实的基础。
二、重视宣传,营造整治氛围。该市已开展培训学习班11期,培训生产、经营、养殖人员450余人;在东方广场和各中心场镇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计11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书写各种标语1000多幅,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准生产、经营和使用添加的违禁物品名录。通过培训宣传,增强了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人员守法经营意识,营造了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在生产环节实行“四查”:即一查“三无”生产企业、二查企业生产管理是否规范、三查产品标签和执行标准情况、四查有无添加违禁物质行为。在经营环节实行“五查”:即一查经营基本条件是否具备、二查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三查在经营过程中有无经营或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四查有无经营质量不合格证产品的行为;五查各种假冒伪劣饲料、兽药产品。在养殖环节实行“六查”:即一查饲料使用是否规范、二是查有无在自配饲料或使用饲料过程中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三查有无使用人用药品的行为、四查是否建立畜禽养殖档案、五查是否建立投入品记录、六是查是否建立各种规章制度。
四、严厉查处,确保整治效果。该市已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整治行动22次 ,出动执法人员435人次,全面检查整治饲料生产企业1个、饲料经营户328户、兽药经营户213户、规模养殖场(大户)167个,查处违规经营兽药、饲料经营户各1户,没收过期兽药10盒、过期饲料45公斤;该市未发现在生产、经营和使用等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