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是畜禽养殖业、水产业赖以生存的投入品之一,其质量的好坏,事关动物疫病的防治成效,事关动物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为此,常州市高度重视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为契机,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各项监管措施的有效落实。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监管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送科技下乡等途径,开展兽药法律法规及兽药生产、经营及使全用知识,全面提升企业规范合法生产、经营兽药理念,强化养殖户科学用药意识。
二是强化兽药GMP动态监管工作。加大对兽药GMP企业的动态监管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企业是否生产非法药品、生产管理是否规范、质量检验有无开展、生产记录是否详全、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废止地标产品是否仍在生产等内容逐一检查,杜绝企业生产违法、违禁药物的事件发生。
三是强化兽药GSP试点建设工作。今年是兽药GSP试点工作实施的第五年,也是最后一年,常州市将在认真总结去年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兽药GSP推进力度,开展多层次、全系统的培训活动,加大企业改造现场指导服务力度,确保企业顺利通过省级兽药GSP验收认证。
四是强化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管。针对畜禽类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严格坚持统一采购,逐级分配的原则,由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统一采购,逐级下发到各基层站;针对非强制性免疫用生物制品,严格实施企业报表制度,各企业在采购疫苗时,及时上报相关产品的质量信息,做到多级把关,确保疫苗质量;同时,扎实开展兽药生物制品专项整治活动。严查非法经营和使用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以及伪劣生物制品的企业。
五是强化兽药质量监督抽样工作。常州市将根据省畜牧兽医局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抽样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兽药质量监督抽样工作,同时,加大日常监督抽样力度,进一步净化兽药市场。
六是强化兽药市场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兽药市场执法监管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兽药市场执法活动,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兽药的企业和个人,全面净化兽药市场,提高兽药质量,确保畜产品生产安全。
七是强化兽药经营行政许可工作。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及《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兽药经营行政许可工作,坚持“先通过GSP认证、后发证”的原则,严格把关,全面规范兽药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