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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坚持“四狠抓”兽药管理步入规范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3-2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26

为进一步加强兽药生产、经营的监督与管理,保障兽药经营市场的规范化管理,邹平县畜牧兽医局从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入手,主要监管内容包括兽药经营环境条件,兽药经营产品质量,兽药法规条例及上级有关兽药管理工作的宣传贯彻等工作。

一是狠抓监管,对全县动物免疫所用疫苗实行重点管理,所经营生物制品,全部从正规厂家购进,并实行专库、专人、专管,严格出入库手续。兽药执法人员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管。为做到疫苗合理保管,合理使用,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免疫期间,一律由基层畜牧兽医站安排专人到县局领取疫苗,并负责保管发放。发放到村的疫苗,由村级防疫员负责领取使用,严禁将疫苗直接发给畜禽养殖场户。该局对全县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登记,建立电子档案,认真抓好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是狠抓量化,落实工作目标责任。为了充分调动起各级对兽药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保证兽药管理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该局严格实行兽药管理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并与各基层站签订了责任书。实行兽药监管责任追究制,对因监管不到位发生严重违规事件被上级有关部门立案查处属实的,取消单位评先资格。

三是狠抓监督,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为了确保各项兽药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该局从抓日常工作督查入手,做到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监督,形成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对列入市局重点工作、本职工作和创新性工作,由县局考核领导小组对基层站监管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情况记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成绩。

四是狠抓安全,保障兽药产品质量。该局把保障兽药安全放在首要的工作位置来抓。将科学用药,假劣兽药识别常识,禁用兽药名单,停药期规定等,宣传到养殖企业和农户,使养殖者自觉抵制假劣兽药。同时,开展兽药执法人员法规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和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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