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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县乡镇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后的几点思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3-1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519

十堰市郧县在完成乡镇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后,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职能发生了明显变化,职责更加明确,业务更加专业,精力更加集中,这对郧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而言是大好事,但随之将面临的问题值得思考:

(一)职能转换与角色转换问题。随着改革的不断完善,乡镇畜牧兽医站职能发生明显变化,承担的职能由从事动物医、骟、防等综合服务型职能,调整为抓生产发展、动物防疫、行政执法等公益性事业,原从事的医、骟等经营性服务推向社会,实现公益性事业与服务性职能相分离;其人员工资及办公室经费等由过去自收自支转变为财政补助,这就要求全县畜牧兽医人员要在改革后对自身应承担的职责、服务方式、职业准则进行全方位重新定位,实现角色和职能转换,才能适应当前改革的形势要求。

(二)乡镇畜牧兽医站阵地建设和配套设施设备问题。全县农村税费改革时,将原畜牧兽医站和农技站合并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资产进行了重新配置,有的办公用房被变卖,仅保留少部份存放疫苗的冰柜等设施,目前乡镇畜牧兽医站大多无办公场地,无必备的设施设备,很不利于工作开展,下大力气解决好基层兽医人员办公条件,创造职工基本工作环境,才有利于调动基层职工的积极性,才能有利于工作正常开展。

(三)乡镇畜牧兽医队伍建设问题。目前乡镇畜牧兽医队伍存在部份站长工作带动性不强、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对现代畜牧兽医技术掌握较少、部分职工服务不到位、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问题突出等,在现有人员中50岁以上的已达60%,工的近影响基层兽医队伍整体作战能力,制约畜牧兽医事业的发展。

采取的对策措施:

(一)注重选人,用人,发挥各人特长。要认真落实省委“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精心配备每个乡镇畜牧兽医站的站长,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带动力强的兽医骨干任站长,通过站长带动全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激情,同时要适时选拔聘用补充畜牧兽医人员,为畜牧事业的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二)强化基层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要结合畜牧行业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基层畜牧兽医站综合管理、目标任务落实及考核奖惩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搞好乡镇畜牧兽医站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明确责权利,调动每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严格按农业部的规定,对从事动物防疫、兽医医骟等服务,进行资质认证和行业准入,按乡镇建立兽医协会,通过行业自律,规范分流人员从业行为,在全县形成动物防疫的良好秩序。

(三)强化队伍培训,提高队伍素质。要结合构建现代畜牧业和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要求,大力加强对基层兽医人员的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等各方面培训。每年组织乡镇兽医人员及村级动物防疫员轮训一次,让他们了解从业规范和基本技能,不断增强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自觉遵守从业准则,搞好畜牧服务工作,努力打造一支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素质精、作风过硬、服务意识强的基层畜牧兽医队伍。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手段。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支持,逐步对乡镇兽医站进行新建和改造,并根据服务发展现代畜牧业的要求,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增强乡镇畜牧兽医站科学防疫、科学诊断、科学检测动物疫病的能力和手段,从而有效保障畜牧业健康和畜产品安全。

(五)依法行政、强化畜牧服务工作。要认真按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畜牧兽医行业依法治理,依法严厉打击从事兽医服务和动物及其产品生产经营的各种违法行为,切实抓好饲料兽药等投入品市场监管,保障农户养殖有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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