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06〕17号)文件精神,按照《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的通知》(川编发〔2007〕114号)以及《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市(州)、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的通知》(川编发〔2008〕146号)文件要求,市、县(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编制部门行动迅速,2008年10月30日批准成立了市本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同时分解下达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改革编制,目前已有中江县、什邡市、绵竹市编委已经批准成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中江县、旌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也相继建立,各县(市、区)未建立机构正在落实之中,预计3月底能够完成市县两级机构的组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