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狂犬病防治工作,立即集中开展狂犬病免疫注射。通知指出,狂犬病是一种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潜伏期长,死亡率高。随着宠物犬饲养量不断增加,部分地区不断发生病犬咬伤人的情况,并造成人发生狂犬病死亡事件。为此,市畜牧水产局要求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辖区内饲养犬只的普查登记工作,切实做好狂犬病免疫工作。
结合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各县(市)区要立即组织动物防疫人员,集中开展一次狂犬病免疫工作,确保免疫率达到100%,同时做好新生幼犬补免工作。对免疫注射后的犬只要发放免疫证和有免疫标志,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加强对狂犬病疫苗的监督管理,严禁使用未经国家批准生产的狂犬病疫苗,严禁不具备狂犬病免疫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开展狂犬病疫苗注射工作。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免疫注射费,不得随意加价。
加强监测,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各县(市)区要加强狂犬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加强对从事犬只饲养和产品加工、运输、贮藏以及动物诊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疑似狂犬病引起死亡的犬只,要在做好记录的情况下,认真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屠宰食用。同时,要认真搞好人员防护,避免引起人的感染。
定点注射单位
根据国家《动物防疫法》和《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狂犬病免疫工作必须由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进行,任何诊疗机构不允许经营疫苗和开展疫苗注射活动。市畜牧水产局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带犬只到合法机构进行免疫注射。
市畜牧水产局特在市内五区指定了具体的狂犬病免疫注射定点单位。它们分别是:市畜牧水产局动物医院、赵陵铺兽医站、杜北兽医站、大郭兽医站、留营兽医站、振头兽医站、西兆通兽医站、南村兽医站、谈固兽医站、二十里铺兽医站、宋营兽医站、孙村兽医站、方村兽医站、桃园兽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