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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事件应打政府“屁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3-07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32

市药监局长呼吁暂停湖南生猪进货

广州市政协委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姚建明昨天在广州市两会的分组讨论后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暂停从湖南进货生猪三个月。

瘦肉精中毒事件发生后,有媒体披露目前广州市放心肉的抽检率仅有2%,在国内其它大城市中,有关生猪的抽检率也多在5%左右。对此,姚建明表示,食安办将吸取此次瘦肉精中毒事件的教训,着手于屠宰体制方面的改革,下一步将提高放心肉的抽检率,以加强对放心肉的监测,但具体抽检率将提高至多少,将从政府经费、人才配备、设备等多方面考虑,以求科学合理。

姚建明表示,目前生猪零散的屠宰制度已不适应当今市场的发展,有关部门将考虑建立养殖基地、批发、屠宰、配送一条龙工程。

姚建明呼吁,暂停从湖南进货生猪三个月,以示惩戒,“之前发生瘦肉精中毒事件时,也曾启动过这一措施。”

肉联厂一关为何没防住?

本报讯 根据《广州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条例》,一头肉猪从养猪场到市民的餐桌有着极其严格的重重关卡,此次瘦肉精中毒事件暴露出了这些“关卡”有着巨大的漏洞。

此次瘦肉精中毒事件,广州市食安办发布的消息透露,是外省散户养猪时给生猪喂养了瘦肉精;而生猪经销者伪造检疫合格证逃避检验,导致含瘦肉精的生猪进入天河牲畜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昨日下午,在天河牲畜交易市场,现场办公的广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媒体一再声称,此次流入市场的“毒猪”不是私宰肉。

根据《广州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条例》,一头生猪出栏时需要经过产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检验;再进入牲畜交易市场并接受驻在市场内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

肉贩从牲畜交易市场购买生猪后,再运到肉联厂宰杀;此前,仍需要经过驻在肉联厂内的农业相关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再一次的检疫和检测。在肉联厂一头生猪经过反复检疫检验后,获得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才能最终变成肉产品进入农贸市场进行销售。

此次瘦肉精猪肉在成功进入牲畜交易市场交易后,又是如何骗过肉联厂的重重关卡?尚待有关部门调查。

政协委员:

瘦肉精事件应打政府“屁股”

本报讯 “瘦肉精事件不要打企业‘屁股’,应该打政府‘屁股’!”昨天的广州市两会上,政协委员高德良指出,瘦肉精中毒事件发生后,工商部门才决定 24小时进驻监督,“其实早就该这么做了。”他建议,目前猪肉价格这么高,政府完全可以拨钱组织人手对猪肉安全进行监督,就像广州现在聘请的交通协管员一样,这些工作不是给企业做的,而应该是由政府承担的。

高德良认为,瘦肉精中毒,不是奸商问题,而是政府不作为的问题,“不应该等出了事,政府就跳出来找‘奸商’,这样只会使政府失信,我们的政府很强势,只要干起来就可以管好。”

市政协委员田长恩在昨天的分组讨论中指出,广州应该好好组织调研一下,食品安全的问题症结到底在哪里?不然今天一个瘦肉精,明天一个孔雀石绿,问题就会没完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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