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师宗县进一步加大养殖投入品的监管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经营和使用环节兽药饲料质量安全。
一是实行准入备案制度。凡进入师宗县销售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养殖投入品,在入市前,经营者必须出具GMP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原件,产品检验报告,待审查合格后方可入市。
二是实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购销台帐制度。督促经营者建立完备的购销台帐、保管档案,准确记录并保存好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购销依据,要求依据必须保留2年以上备查。
三是督促、协助各养殖场和适度规模养殖户建立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确保投入品使用安全。
四是实行信息通报制度。县兽药、饲料监督部门定期公布通过GMP企业名单及当年度检出不合格药品、禁用产品名录等相关信息给各经营户,使各经营户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自觉抵制不合格产品。
五是建立举报制度。在县畜牧兽医局设立举报电话,畅通广大群众举报销售假劣养殖投入品等违法行为的渠道,将各经营户纳入社会监督,促使其销售合格产品。
六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县畜牧局监督管理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对执法犯法、不公正执法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七是加大清理整顿力度。近期,对全县兽药饲料经营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截止目前,共清理整顿兽药饲料经营市场6个,检查经营户85户,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没收不合格饲料600公斤,抽检饲料11个品种,抽检兽药13个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