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养猪大王”的困惑与希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3-08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06

“养猪大王”魏志民代表近来为猪担了不少心。

“一是畜牧业土地流转障碍不小,二是生猪价格跳来跳去。”作为河北裕丰实业副董事长,他和生猪打了太多交道,吃了不少亏,也悟出了经验。

生猪生产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可是,生猪产业并未建立起与其地位相符的发展体系。

“生猪生产还没摆脱传统模式传统体制的束缚,土地合理利用就是症结之一。”作为一名老代表,魏志民看问题有其独到之处。

《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禽畜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照农业用地管理。”

“现代养殖却不再是传统的一家一户模式。实际操作中,猪舍用地按农业用地对待,与之密切的办公、饲料加工存储建筑用地却要按建设用地审批。”魏志民倚在沙发上,“对于河北等平原省份,建设用地的审批是相当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翻一番的目标。畜牧业以其与生活的紧密相关性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仅仅是河北安平县,生猪产业一项即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4。

“土地问题解决不好肯定要制约生猪产业乃至畜牧业发展。”魏志民坦言,“‘三农’问题确实难,这也更要求我们多动脑筋。”

1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发布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这让魏志民稍稍松了口气。

那么,土地问题又该怎么办?

“不如将饲料加工储存占地等纳入农业用地进行管理。”摸着头,魏志民满脸认真,“我真的不是瞎说。”

在他眼里,土地流转是当前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管理部门过多、手续过于复杂,真正成了障碍。

“建议将农村流转平台建立在乡镇,以减少审批手续,也利于生猪的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并真正成为农民的致富产业。”抬起头,魏志民的思绪在困惑中化作希望。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