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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拉网清查“瘦肉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9-2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91
本报讯近日,上海市连续发生多起因食用猪内脏、猪肉导致300多人“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为严防此类事故在合肥发生,合肥市畜牧水产局昨日发出紧急通知,对“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严加监管,一旦发现外来畜产品含有“瘦肉精”,立即封杀。

  据了解,“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是国家明令禁止在牲畜饲料和饲养过程中使用的药品。合肥市畜牧水产部门将对生猪生产重点地区开展违禁药品拉网式检测,同时加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管。畜牧水产部门还将对双汇、雨润、金锣等8大外来畜产品公司的猪、禽产品加大抽检频率。查验监测合格后凭加盖报验合格印章的检疫证明复印件方可进入市区销售。
  对在屠宰加工环节或外来报验环节检测发现外来畜产品含有“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除依法查处外,同时对该产地进行封杀,禁止该地生猪及其产品进肥3个月。 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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