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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畜牧局开展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3-04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68

高坪区畜牧局按照省市区《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突出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生鲜乳品等重点,严把生产、销售、使用三个环节,从源头上狠抓畜禽及其产品的安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领导重视。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及局中层以上干部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包片、中层干部包乡镇、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本乡镇的连片承包责任制,做到人员落实,内容落实,资金落实,效果落实。

二、重点突出。一是生产环节。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生产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查饲料生产企业管理制度,检验记录,原料使用记录等是否规范;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标签和执行标准情况;查有无在生产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硝基呋喃、“蛋白精”、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添加物,以及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动物源性成分的行为。二是经营环节。查经营场所,包括储存设备、技术人员等基本条件;查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购销台帐制度等是否建立健全;查在经营过程中有无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查有无经营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无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的行为。三是使用环节。查饲料使用是否规范;查有无在自配饲料或使用饲料过程中以及在动物饮用水中添加违禁物质和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动物源性成分的行为;查有无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

三、目标明确。全面整治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生鲜乳品等生产、流通和使用情况,坚决依法打击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生鲜乳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使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生鲜乳品等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进一步规范,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生鲜乳品等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刘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四、成效明显。经过第一阶段的逐一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86人次,检查畜禽养殖大户213户,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6家,批发零售商170户,奶牛养殖、生鲜乳生产销售业主48户。未发现有添加国家明文规定的违禁药品,无过期、变质、失效的饲料及药品,无人用药品用于畜禽。在生产过程未添加“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硝基呋喃、“蛋白精”、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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