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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09年全国兽药监察工作会议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2-1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9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药监察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兽药监察所、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

经研究,定于2009年2月19日至20日召开2009年全国兽药监察工作会议。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提高兽药产品质量、保证动物源食品安全,开创兽药监察工作新局面。会议还将表彰2008年度兽药监察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部署2009年重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会议人员

农业部和有关司局、直属单位领导。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

各省级兽药监察所所长和主管兽药的业务副所长各1名。

四个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负责人各一名。

请山东、辽宁、浙江、广东、福建省兽药监察所通知本省计划单列市兽药监察所派一名负责人列席会议(计划单列市:青岛、大连、宁波、深圳、厦门),并将列席会议人员回执(见附件)电子邮件报中监所和广西所。

二、会议时间

2月19日至20日召开会议,2月18日报到。

三、会议报到地点

广西南宁凤凰宾馆(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 大堂电话0771-2119839)。

四、会务组联系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监察所

地 址:广西 南宁市 友爱北路51号

邮 编:530001

联系电话:0771-3130234

传 真:0771-3942564

E-mail:gxsysl@163.com

联 系 人:

广西兽药监察所 杜坚副所长13978645535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黄齐颐13611222248 万建青13366932999

E-mail:ywglc@ivdc.gov.cn

五、其它事项

2月18日南宁市火车站和机场有专人接站,请提前与会务组联系,以便安排接站。

附件:列席会议人员回执

二○○九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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