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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猪“拱”出防疫软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2-1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17

这两天钟落潭河涌捞起55头死猪的新闻让人后怕,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更值得深思。

如果不是有死猪的河段附近居民感到臭不可闻向报社报料,死猪污染的问题或许还不会被发现。而根据《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理办法(试行)》规定,不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及出售、转运、加工和食用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而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但根据报道,自去年12月就有人发现河涌中有死猪,为什么在长达两个多月中竟无人制止恶行、任由污染蔓延?这一方面说明随意抛弃死猪的人根本没有法律意识,对乱抛死猪所应承担的责任缺乏应有认识;或其抱有侥幸心理,以为抛猪地点隐蔽,不会被发现,明知故犯。这是否因我们目前的相关处罚太轻?乱抛病死动物能否归类为“环境污染”罪?两个月前就有人发现死猪,却无人向有关防疫部门报告,居民的“防疫”意识何其淡薄!同时也说明我们的防疫宣传不到位。防疫部门是否要做一下检讨:一线工作是否还应加强?基层防疫工作是否要更到位?

死猪腐烂发臭,对周围环境尤其是河水的污染可想而知。春天万物复苏,本来就是疫病高发期,也是防疫的关键时期,2003年的SARS灾难让国人记忆犹新,为居住环境着想,为自身健康考虑,我们每个公民都应牢固树立“防疫”意识。“防疫”工作松懈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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