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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2-07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40

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食用农产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开展全省打击食用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川畜食函[2008]12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庚即召开了有州畜牧中心、兽医、检疫及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会议,对如何结合州情,开展全州打击食用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以迅速全州开展打击食用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为严厉打击在食用畜产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甘孜州实际,州局制定了《全州开展打击食用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并以甘州畜函[2009]6号文件下发各县和局属各单位,要求结合实际,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实施。二是成立组织机构。为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由州畜牧局组织开展全州打击食用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杨树农副局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州畜牧中心、州政策法规科、州兽医站、州检疫站主要负责人组成。三是明确专项整治目标。为杜绝在畜产品生产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行为,严厉打击在生鲜乳生产、收购、销售环节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制定专项整治目标,要求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达到100%,重大假劣饲料兽药案件查处率100%,畜牧业投入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四是落实主要工作任务。要求各地在已开展奶站清理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切实转变养殖方式,加强对奶牛养殖场养殖档案的监督检查,规范畜牧业投入品的使用和登记管理,加强对奶畜养殖环节的监督指导。认真开展饲料兽药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五是规定信息报送时间。专项整治工作从2009年1月11日—4月10日止。要求各县在此期间认真做好生鲜乳整顿和饲料兽药打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和饲料兽药经营、使用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同时向州局报送专项整治的信息,定期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每15天通过传真或邮件,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及相关报表。六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要求各级畜牧部门既要按照整治工作的部署开展工作,又要根据各县畜牧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采取具有针对性措施,突出抓好重点时节、重点环节的监管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强有力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形成合力,及时、果断、有效地解决好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七是搞好监督检查。要求各级畜牧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检验检测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监督抽查计划,对重要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加大监测频次,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要加强技术服务和指导。 八是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正确引导舆论,坚持制止各种恶意炒作,及时、主动、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成效。同时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积累的经验,使之制度化、规范化,为今后的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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