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连普兰店市农村经济发展局获悉,普兰店市继2007年首次被列为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后,近日再次被列为2008年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并获得专项奖励资金,专门用于扶持养猪业的发展。
2007年,普兰店市首次被列为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获得奖励875万元,这笔资金按国家要求全部用于该市养猪场(户)补贴。受补贴的47个养猪场(户)利用这笔资金引进优质种公猪96头、母猪1296头,改扩建猪舍40710平方米,建大型沼气池两个,购买各类设备369套,提高了全市养猪水平。据了解,今年,普兰店市将继续对一定规模的养猪场(户)实施补贴;结合该市养猪生产实际情况,抓住大型猪场,促进中型猪场,带动小型养猪户,完善标准化养猪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生猪生产向规模化、商品化和工厂化方向发展;加快推进养猪新技术的推广、普及、应用,广泛推广配合饲料应用、自动饮水、自动上料等先进养猪技术,扶持良种母猪生产,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确保母猪生产发展;加大养猪场(户)的粪污处理能力,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防疫体系,保证生猪生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