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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开展农业部蛋(肉)鸡生产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2-06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22

成都市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金堂县、双流县、郫县、大邑县、新津县、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德阳市旌阳区、广汉市,绵阳市涪城区、游仙区、三台县、盐亭县、安县、梓潼县、江油市,遂宁市船山区、射洪县,内江市市中区、东兴区、威远县、资中县、隆昌县,乐山市市中区、沙湾区、五通桥区、犍为县、峨眉山市,南充市顺庆区、嘉陵区、营山县、蓬安县,眉山市仁寿县、彭山县、青神县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村事业发展)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蛋鸡和肉鸡生产监测预警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畜牧业宏观调控决策,引导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经营,促进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生猪等主要畜产品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见附件)、《关于启动实施蛋鸡和肉鸡生产监测预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农业部将于2009年开始对我省104个蛋(肉)鸡场(户)开展定点生产监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从2009年起,农业部将开展的以祖代种鸡场、父母代鸡场以及商品代鸡规模场为调查对象的蛋(肉)鸡定点企业(场、户)生产监测,是对现有“百场(厂)千村万户”生产监测的必要补充,是全面准确掌握生产情况,实施蛋(肉)鸡产业发展宏观调控的重要基础,对蛋(肉)鸡产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同时,这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且调查对象多为私营场主,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系列困难和问题。为加强协调,保障监测工作顺利进行,经认真研究,我局决定,此项工作由计划财务处牵头,生产科教处协助,信息中心承办。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务必准确按时完成监测任务,为蛋(肉)鸡产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明确调查对象、内容及要求,确保数据质量

1、蛋(肉)鸡定点企业(场、户)监测的调查对象为全省范围内104个祖代种鸡场、父母代鸡场和商品代鸡规模场,其中蛋鸡监测企业(场、户)59个,肉鸡监测企业(场、户)45个;

2、调查内容主要为蛋(肉)鸡生产情况和市场行情(表式见附件1);

3、调查频率为月报制,具体报送方式为:从2009年1月起,每月月底至次月3日前,各县(市、区)畜牧部门收集、审核所辖区监测企业(场、户)数据后,按照农业部下发的各监测场户专用用户名和密码(农业部下发的监测企业(场、户)用户名和密码见附件2。密码可以修改)和统一表式通过农业部畜牧业监测系统(http://www.cxmtj.org.cn)及时填报;各县(市、区)根据以上要求自行确定辖区内监测企业(场、户)上报县级畜牧部门的时间和方式等。

三、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畜牧部门于2009年2月20日前将《蛋(肉)鸡定点监测县级畜牧部门联系人员备案表》(表式见附件3)报送至省局信息中心。

2、鉴于农业部蛋(肉)鸡定点监测工作开展较迟,时间太紧,1月份报表可延至2月月报之前补报。

3、按照农业部统一要求,蛋(肉)鸡定点监测工作实行“先启动,再培训”。因此,该项工作的布置和培训将根据农业部进度,结合各县(市、区)数据报送情况适时开展。

有关填报工作请与省局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吴思渝、王江,电话:028—85540720。请各地畜牧统计人员加入统计QQ群,群号61468385,以便及时交流沟通。

附件: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生猪等主要畜产品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2.农业部确定的四川蛋(肉)鸡定点场户名单及登录填报系统用户名密码

3.农业部蛋(肉)鸡生产监测统计人员信息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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