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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政府督查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2-0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43

为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2009年1月16日至19日,市政府组织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工作采取三个步骤进行,一是听取当地政府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情况汇报,二是详细查阅专项整治各项资料,三是从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对达诺乳业有限公司、安徽金禾股份有限公司、来安县白云宾馆、天长市白塔湖食品有限公司、凤阳县凤宝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滁州市交通路菜场等数十家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商场(超市),餐饮业,农贸市场进行了实地检查。

督查发现, 按照省、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一阶段的任务要求,各县、市、区均开展了相应的工作:一是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动员和工作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二是召开会议,进行培训,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通过调查摸底,掌握了各环节底数,督促企业自查自纠,确定了整治重点,同时对相关食品进行了抽查检验;三是通过发放资料,电视、广播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专项整治的宣传活动;四是在春节前组织对市场进行联合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查处,没收不合格兽药184件(盒),失效添加剂65公斤,对2名兽药经营户和1名屠宰户进行了处罚;对4起违规经营兽药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督查组要求各地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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