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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看病处方里面猫腻多 十元针剂开百元处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1-2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60

春节临近,宠物医院生意火爆。日前,天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市区内动物诊疗机构的兽药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发现一些动物诊疗机构存在未开处方、无药品入库记录、兽药来源登记不全等现象。宠物就诊不开处方、小病开出大处方已成为个别宠物医院牟取暴利,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不开处方 “治死”宠物不认账

我国《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兽医要根据动物的病情对其开具处方,消费者必须持处方才能购得处方药。此外,处方是动物就诊治疗的凭证,并作为复诊和办理其他相关事务的依据。但在本市部分宠物医院,医生为宠物看病时根本不开处方,宠物出现问题后,主人无法追究医院的责任。

几天前,市民刘女士家的猫出现呕吐、小腿抽搐的情况。刘女士带小猫来到一家宠物医院,医生说小猫患了胃肠感冒,打一针、吃点药、睡一觉就没事了。但第二天早上,刘女士却发现猫已死亡。她抱着猫的尸体找医生理论,对方却要她拿出处方或售药发票。“这些东西他根本没开,我上哪儿去找?”刘女士气愤地说。一家宠物医院的医生告诉记者,宠物医院的医生一般都不对外开处方,只是口头告诉养宠物者如何处理宠物的病症,平时也很少有市民要求给宠物开处方。

小病大看 十元针剂开百元处方

此外,宠物医院医生不据实书写处方,任意给药品定价的现象也很突出。元旦期间,市民王女士家的小狗突然后腿无力,去宠物医院就诊,医生说是背部神经出了问题,必须要打一种价格为120元的针剂。王女士当时没有多想就让医生给狗打了针。不久,她路过一家兽药店时发现,同一种针剂,标价只有10元。

畜牧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天津市宠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病历档案、处方等原始凭证,应当保存1年以上,并接受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开具处方的情况,已要求限期整改。需要提醒市民的是,在为宠物看病时,您有权要求诊疗机构出具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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