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兽医局:
今年以来,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2008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优质兽药出厂 放心兽药入户”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兽药使用监管和危害控制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我省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突出整治重点、集中执法力量,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对全省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规范了兽药生产经营秩序,提高了兽药产品质量,促进了兽药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成效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截止目前,全省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故。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认真组织部署兽药监管工作。本着早安排、早部署、早准备、早落实的思路,我局于3月25日组织21个市州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和98家兽药GMP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及质检负责人,召开了全省兽药质量监管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兽药监察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2008年农业部第一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安排部署了全年兽药监管和整治工作,并对各兽药GMP企业进行了质量检验培训。此后,我局又及时转发了农业部《关于印发〈2008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并结合我省实际,印发了《关于加强兽用生物制品和兽用消毒剂管理的通知》、《四川省奥运期间兽药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开展兽药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兽药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保障了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与此同时,各市(州)、县(市、区)也多次召开兽药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组织执法队伍,层层落实责任,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了大规模的兽药专项整治工作。
(二)切实加强兽药产品的源头治理。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兽药产品质量的源头治理,不断加强兽药GMP企业后续监管和质量监控。一是认真开展监督检查。配合农业部兽药GMP飞行检查组,对全省重点监控企业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GMP规范的生产行为,均要求企业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及时停产整改,全面整改完毕后再向农业部汇报整改情况。此外,我们还采取将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与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98家企业进行了全覆盖的检查,有效规范了各企业的生产行为。二是认真开展兽药GMP知识培训。我们采取以会代训,深入企业现场开展指导培训,举办片区兽药GMP企业培训班、兽药质检员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对全省再建或已建的兽药GMP企业进行了全面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质量意识。三是严肃整顿各重点监控企业及其不合格产品。我局每季度都要将农业部兽药质量监督抽检通报转发各地,要求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重点监控企业和不合格产品进行检查、整顿和清理销毁。同时,派出专家,深入重点监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帮助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清查、召回、销毁不合格产品等各项整改措施。今年1-12月,全省共清理、召回和销毁各重点监控企业的不合格产品107个(138个批次),合计848箱(件)另2533(盒、袋、包),处理不合格包材3015个。
(三)严格规范和整顿兽药经营市场秩序。今年以来,我省各市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主动工作,积极行动,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了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管和整顿。一是从严清理、审核和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严肃查处各种无证经营和过期经营行为。二是督促指导企业健全了进货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完善了购销记录、经营台帐等记录记载。三是加强了对兽药经营企业的培训,定期巡查、督查和指导其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情节轻微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四是部分市县创新工作方法,采取与兽药经营户签订责任承诺书,发出倡议书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了兽药经营企业的责任感和遵纪守法意识。如成都、内江、泸州、自贡等市要求兽药经营单位必须建立详细的兽药产品生产、销售档案,并由法人代表作出承诺并签字公示,同时在公示牌上向社会公开执法单位的举报、投诉电话。阿坝州与各经营户签订了经营责任承诺书,要求其将《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禁用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及经营管理制度上墙。自贡市的自流井区、荣县对其批发市场参照药品GSP要求进行了规范管理,大安区由其经营代表提出了行业自律倡议,并与各兽药经营单位分别签订了《兽药经营企业(户)责任书》。
(四)不断加大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力度。在完成农业部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同时,我省每年都要下达地方性的兽药产品质量抽检计划,重点抽检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中所列的各重点监控企业和不合格兽药产品,以及兽用消毒剂产品、地标升国标产品等,防止了不合格兽药产品的流通和扩散。今年我省共完成兽药质量抽检921批,抽检平均合格率为87.5%,其中生产环节的抽检合格率为99%,经营环节的抽检合格率为75.4%,使用环节的抽检合格率为80%。特别是“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局及时对省内11家供应兽用消毒剂药品的生产企业进行了抽样检测,共抽检10个消毒剂品种30余批,有效确保了采购调拔全省的1023.27吨消毒剂的质量,为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全面开展兽药专项整治活动。采取专项检查和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一般检查与查源头、窝点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实施了兽药市场专项整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项整治等活动。“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我局举一反三,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兽药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要求全省于10月份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一次全覆盖的检查、整治工作。各地积极按照省局要求,及时开展了拉网式检查: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假劣兽药案件举报制度、大案要案督办以及案件查办结果通报制度;二是重点打击了制售和使用违禁兽药行为,全面清查了各种假劣药品、标签和说明书不规范药品、非法走私药品和废止地标兽药;三是对乡镇畜牧兽医站兽用生物制品的质量和保管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四是对养殖场户特别是奶牛养殖场户的用药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其建立健全了养殖档案和兽药使用档案,严格执行休药期和禁用药规定;五是严厉打击了动物养殖和诊疗过程滥用、违规使用兽药行为;六是认真清查农业部兽药质量监督抽检通报中所列的各不合格兽药产品和非法兽药企业。据统计,专项整治期
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5.95万人(次),检查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养殖场(户)4.21万家(次),整顿重点区域1644个(次);取缔无证经营企业117个、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24个;查处案件713起,查获假劣兽药产品注射剂5.1万支(瓶)、其它产品20吨,货值金额60.05万元,罚没金额52.03万元。
(六)认真开展奥运期间兽药质量监管工作。今年是奥运之年,为保证奥运期间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我省全面加强了奥运期间的兽药产品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奥运期间动物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奥运期间兽药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召开了奥运期间动物卫生安全监管工作专题会议,并与各市(州)签订了动物和动物产品监管责任书。二是在全省启动了“优质兽药出厂、放心兽药入户”活动和奥运期间兽药安全使用宣传培训活动。我局于6月在成都、遂宁和内江分三个片区对重点养殖企业进行兽药安全使用知识培训。培训会上由兽医专家、教授分别就猪病流行状况、规模化猪场疾病防治措施和兽药安全使用知识等专题进行讲座,还就政策法规、养殖技术、用药安全知识等疑难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各市州也在奥运期间对养殖场户和基层兽医进行了专题培训。三是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农业部下达给我省的供奥参赛国工作人员和运动员食用畜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检测任务,共开展检测500批,是西南地区唯一承担和开展该项目的省份。四是在全省开展了“强化源头监管、完善产销对接、建立区域互动、保证全程监督”的涉奥监管活动,对涉奥的94家规模养殖场和33家屠宰加工企业(冻库)进行了登记备案和全面监管,保证了涉奥动物卫生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七)切实加强畜产品中药物残留监控工作。一是超额完成年度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今年我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为4500批(其中农业部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为500批,本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为4000批),检测样品包括猪肝、猪肉、猪尿、牛奶等11种畜产品,检测药物和化合物包括磺胺类药物(7种)、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氯霉素、阿维菌素、伊维菌素等26类,检测批次和检测品种均较2007年有所增加。目前,全省已共完成残留检测任务4750批,样品来源为18家生产加工企业、15个市州的养殖户和16个市州的农贸市场或大型超市,样品检测合格率为100%,所有检测结果均由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按月对外通报。二是突击完成供应灾区畜产品兽药残留检测。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局于5月14日至6月14日,组织人员对成都、遂宁等6个市县辖区内9家负责供应灾区部队和群众肉食品的生猪屠宰场和加工生产企业,进行了“盐酸克伦特罗”、“硝基呋喃类”、“莱克多巴胺”、“已烯雌酚”、“氯霉素”等违禁药物的残留抽样检测,1个月共检测样品1052批次,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三是协作完成“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任务。根据农业部2008年“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20城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要求,我局先后派出11人次赴西安、郑州现场抽样并完成了700批兽药残留检测任务。四是积极开展饲料中兽药使用情况检测。按照农业部《关于下达2008年饲料中兽药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在成都、眉山等地的饲料生产和经营企业中抽取配合饲料、浓缩饲料227批次进行了饲料中兽药使用情况检测,为加强药残监控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八)广泛宣传兽药法规和科普知识。由于兽药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在社会群众、各级政府部门和管理对象中广泛普及兽药法规政策和使用知识。一是结合专项整治、动物防疫检查、科技下乡等活动,向广大养殖业主和农民群众发放了兽药管理法规政策和使用知识的宣传资料。二是利用畜牧工作会议、防疫工作会议、兽药监管工作会议等,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广泛宣传兽药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并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监管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三是结合兽药市场检查整顿和换发证工作,向广大兽药经营户宣传兽药经营管理规定和法律责任。四是积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黑板报等媒体开展社会宣传。据统计,今年省、市、县三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共印发《兽医兽药法律法规汇编》、《兽药安全使用手册》等宣传培训资料37.1万册(张),举办培训班350期,培训人员约4万人(次),增强了全社会法制意识。
二、存在问题
(一)兽药生产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我省已有近百家兽药生产企业通过了GMP验收,生产水平明显提高,但多数企业规模仍然较小,组织化程度不高,管理水平较低。同时,一些企业对原材料采购、生产、质检等各环节把关不严,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二)制假售假行为依然时有发生。非法兽药、违禁兽药、假劣兽药在市场上仍时有发现。特别是兽药企业的标签说明书和商品名不规范,擅自夸大疗效、增加适应症、改变组方成分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兽药使用环节存在隐患。部分养殖户对休药期、停药期制度认识不到位、执行不严格,一些饲料生产企业违规添加兽药,一些诊疗机构、基层兽医和养殖场(户)滥用兽药,给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隐患。
(四)兽药监管和执法力量薄弱。个别地方对兽药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执法力度弱,处罚轻;一些地方执法经费和手段比较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管。完善兽药巡查制度,定期对兽药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不良信用记录公开制度。加强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加大查处力度,对重点监控企业以及不符合兽药GMP标准、不按照GMP组织生产的企业进行严格处罚。
(二)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对全省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登记和培训,为兽药GSP在我省的顺利实施做好准备。同时,进一步加强兽药市场整顿,重点清查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废止地标产品、兽药质量通报不合格产品、兽药标签说明书不规范、擅自添加组方成分等产品。对查出的违法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
(三)进一步强化兽药使用环节的监管。督促和指导养殖企业建立健全动物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严厉打击动物养殖过程滥用、违规使用兽药行为。加强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在动物诊疗过程违规使用禁用药物行为。加大兽药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农户识别假劣兽药的能力。加大畜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不断扩大兽药残留抽检范围和批次。
(四)进一步强化兽药产品质量监督。加大对有不良记录企业产品的抽检力度,对重点监控企业各不合格产品的不同批次进行跟踪抽检。加强对新建企业的抽检工作,重点抽检新建、新增剂型兽药生产企业的产品以及地标升国标产品。进一步增加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的批次和频率,及时发布抽检信息。
(五)进一步加强兽药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建立兽药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快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工作,健全兽药执法机构力量。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增加监管经费投入,完善执法装备,加强人员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附件:2008年市州兽药市场整治情况汇总表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2008年市州兽药市场整治情况汇总表
报送单位: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填表日期:2008年12月30日
检查兽药生产企业(个) | 检查经营企业个(次) | 检查诊疗机构个(次) | 检查养殖场个(次) |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 案件/假劣兽药查处情况 | 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企业(个) | 吊销兽药经营证(个) | 整治重点区域(个) | |||
案件查处情况 | 假劣兽药查处情况 | ||||||||||
查处案件(起) | 货值金额(万元) | 罚没金额(万元) | 数量(注射液以支/瓶计算;其他产品换算为重量单位,以公斤计算) | ||||||||
98 | 21872 | 2252 | 17971 | 159492 | 713 | 60.05 | 52.03 | 20吨又5.1万支(瓶) | 117 | 24 | 16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