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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畜牧兽医局五举措确保了2008年能繁母猪补贴落实到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2-25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99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能繁母猪补贴这一扶农惠农政策, 确保即墨市能繁母猪养殖户能享受到政府的惠农政策,做到补贴发放不重不漏,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制定了“五项措施”,确保资金落实到养殖户手中。

一是切实加强对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领导。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国家政策的有关要求,确保一分不少的把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兑现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二是及时落实配套资金。2008年每头能繁母猪补贴标准由50元增加到100元。农民养殖的能繁母猪补贴采用“一折通”方式发放。

三是认真做好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即墨市畜牧兽医局与财政部门、各乡(镇)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能繁母猪补贴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制定能繁母猪补贴方案,认真核实能繁母猪数量,对实有能繁母猪进行登记造册。核实母猪数量要求做到“四见”即:见猪,由村干部和村级防疫员逐场逐户逐头核实;见人,现场核实确定的能繁母猪数要经户主签字进行确认;见标,对佩带的畜禽标识实行“一猪一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见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张榜对农户饲养能繁母猪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数量不符及时更正,至无异议后方可作为兑现补贴资金的依据。

四是加强宣传,正确引导。通过媒体、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认真解答农民的咨询,补贴资金发放要周全考虑、合理安排。

五是加强补贴资金监督管理。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即墨市畜牧兽医局监察室全程对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一旦发现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补贴资金行为的,严肃处理,全额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即墨市畜牧兽医局:陈晓蕾 付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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