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河北创新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机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2-12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06

为严格防控重大动物疫情,河北省创新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机制,按照《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办法》,加强动物检疫,严防动物疫病的传播和蔓延,全省49个公路检查站实现了统一工作用房、统一标准站牌、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监管程序、统一监督档案、统一功能设备,极大地改善了工作条件。全省产地检疫开展面达100%,规模养殖场的产地检疫率达100%,农村散养动物产地检疫率达95%,屠宰点、动物交易市场成交的动物检疫证明持有率达到100%。

在产地环节,创新建立了产地检疫申报制、出省调运备案制和产品质量承诺制,科学合理设立报检点,对出栏的动物,提前申报检疫。在流通环节,坚持内外监督并重、技术监督与行政监督并重、监督与管理并重、生产环节监督与流通环节监督并重、日常监督与突击性监督并重5项原则,开展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整顿,使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做到填写规范、项目清楚;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整顿,净化了执法队伍;开展流通环节的整顿,打击了不法分子;开展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整顿,有效控制了动物疫情的传播;开展内部执法环境的整顿,保证了政令畅通;取缔收购加工病害动物及产品的黑窝点,关停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企业,查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严惩逃避检疫的企业,曝光制售病害动物产品的企业黑名单,打击了经营病死动物、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

在加强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方面,实行“五专五统一”、“三查一处理”的管理制度,即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专帐登记、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统一领取、统一发放、统一回收、统一审核、统一销毁;一查,由乡镇站票证专管员负责审核填写检疫证明审核登记表,并由主管乡镇站长审查签字;二查,由县级票证专管员负责审核填写检疫证明审核登记表,由县级主管站长审查签字;三查,由市级票证专管员和监管员对上交的检疫证明采取稽查抽查的办法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处理意见。

全省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窗口示范作用,树立了行业的良好形象,有力地促进了业务工作的蓬勃发展。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