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江苏省强化畜禽检查和市场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2-12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19

针对畜禽流通频繁,经营流通环节监管难度大的特点,江苏省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抓好日常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的同时,强化省际间畜禽运输检查消毒和畜禽经营市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根据农业部对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工作规范要求,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并下发实施检查消毒程序、人员管理规范等7项规章制度。各站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管理,严格检查消毒,全面加强了对入(过)省境畜禽及其产品运输车辆的检查消毒工作。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区域联动,有效查获了多起逃检事件,切实提高了执法效能。

为切实加强检查站管理,强化管理措施,江苏省组织开展了检查站星级站建设,分1-5星级建设标准,重点加强硬件设施、经费安排及使用、人员管理、检查消毒工作规范等方面的考核,全省21个站共有19个站申请星级站建设检查验收工作,并通过检查验收;全省各站按照建站标准化、管理制度化、工作规范化的“三化”要求,规范检查消毒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整顿活禽经营市场秩序,推进家禽检疫工作。江苏省在严格实行活禽产地检疫报检制度、定点屠宰驻场检疫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启动了家禽及其产品检疫标志制度,对出县境及进入批发市场和大中城市交易市场的活禽及光禽,在出具检疫证明的同时,加施全省统一制作的检疫标志,并严格执行凭证进场的准入制度。

为彻底整顿生猪交易市场,规范经营行为,江苏省今年全力开展生猪交易市场整顿和监管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严厉打击违规检疫、违法经营行为。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辖区内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生猪交易市场,一律予以关闭;对已持有营业执照但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新建的生猪交易市场,必须严格按动物防疫要求,申领营业执照;对有渎职、失职行为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江苏省要求各地严格生猪交易市场动物防疫要求,与工商、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