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工作是畜牧业的基础性工作,是预防、控制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的有效手段。加强基础动物防疫工作,对确保畜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有着重要意义。
一是对现行动物防疫体制进行改革。建议改革现行动物防疫体制,实行基层动物防疫组织垂直管理制度,改变当前上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管事不管人的局面,明确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责、权、利,并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
二是认真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基层防疫第一线。对不履行职责,防疫措施不落实,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是加大动物防疫经费投入。建议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经费投入,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培训,足额解决基层动物防疫员劳务报酬,保护动物防疫员的切身利益,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主动把动物防疫工作当成一项事业来做。
四是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宣传。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及相关的配套法规,宣传科学养殖技术,提高群众的防疫意识,使群众树立“防重于治”的观念,明白对动物实行计划免疫是法律规定养殖户的义务,疫病能否得到有效控制,影响的不仅仅是一个场或一个区,而是全国的相关畜禽产品的生产和出口。
五是强化动物防疫督导检查。区和乡镇政府要组织动物防疫工作督导组,围绕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开展动物防疫督导活动。对动物防疫工作扎实的要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甚至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和经济制裁,切实保障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