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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冬季畜禽屠宰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2-04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63

为规范即墨市畜禽产品生产经营秩序,打击生产、加工、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11月1日起,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冬季畜禽屠宰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截止11月30日,共出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执法人员220多人次,对全市12家屠宰企业、50多处农贸市场、18家专卖店、12家大中型超市、3家冷库进行执法检查,查获违法行为2起,无害化处理猪肉30公斤。

一、严格屠宰检疫程序,对12家屠宰企业,定点定员实行全程检疫,做到畜禽受检率准达到100%,病害猪肉的无害化处理率100%,抓好源头不出差错。

二、加大运输环节的监督,开展公路巡查,对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查证验物,防止未经检疫的产品流通。

三、加强农贸市场的监管。实行“协议准入制度”,即市场开办者与进场经营者签订协议,规定进入市场的畜禽产品必须持有相关的检疫证明,严禁未经检疫的产品入市,保证经营业户从定点屠宰场进货,严防非定点屠宰场猪肉进入市场。凡发现有销售注水、病害、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猪肉、非定点屠宰的猪肉,除对不合格产品按规定进行处理外,还对经营业主给予停业整顿,情况严重的,及时通报工商、财办等质检单位,强制业户退出市场,不准其再经营畜禽产品。

四、严查“购销台账制度”的建立情况,对专卖店、超市、冷库等经营单位,查验购销情况记录,必须如实记载猪肉进货渠道质量等级等产品信息,以及销售对象的详细信息,加强对猪肉有关证明的检查和管理,保证肉品来源和流向可追溯。

五、加大市场执法巡查力度,引导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检查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规范交易行为,确保上市猪肉质量。同时加强市场环境消毒,对运载活禽的车辆进出进行消毒,并保持每天早晚对活禽交易市场进行严格的消毒。

六、规范活禽屠宰、交易市场,派驻检疫人员加强入场前的检疫,严禁来自疫区的活禽及其产品进入交易市场,对来自外地的活禽,必须持有“三证”,来自本市的活禽,必须有强制免疫档案,否则,一律不准进入市场。在活禽交易市场设立统一规划的活禽代宰加工点。(即墨市畜牧兽医局:蔡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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